藥物可能導致不良反應,這個道理幾乎婦孺皆知。每年美國有70萬多人因藥物不良反應就醫,而我國,每年有20萬人死於藥物不良反應。
藥物不良反應究竟有哪些?都會出現什麼症狀?一般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神經系統:可出現頭暈、頭痛等症,還會引起失眠、嗜睡等;
消化系統:會出現噁心、嘔吐、腹瀉、腹部或胃部不適等;
循環系統:會出現心悸、心跳加快或減慢等。
這些症狀如果比較輕微,病人能夠忍受,可繼續用藥;如果病人難以忍受,則應立即停藥,一般不用作任何處理,症狀就會消失。
有些藥物不良反應很嚴重,如引起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出現紫癜、便血等症,血液系統功能差的人應慎用;有些藥對肝、腎功能有損傷,可引起轉氨酶、肌酐水準上升,老人、兒童及肝、腎功能不全的病人,須慎用或不用。
防止和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可注意以下6點:
1.用藥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並注意發現不良反應的早期症狀,以便及時處理。
2.用藥品種要合理,避免不必要的聯合用藥。
3.按劑量服藥,不可隨便增減劑量。
4.有些新藥的不良反應仍不是很確定,在可選擇的情況下,應儘量使用療效確切的老藥。
5.在家用藥時間不宜過長,最好定期請醫師或藥師指導。
6.醫生開藥時,有肝、腎功能不全、糖尿病、藥物過敏史或過敏體質的患者應預先聲明。如果用藥期間出現異樣反應,最好及時停藥,告知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