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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健檢未查出胸腺癌末期 病患獲賠5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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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檢未查出胸腺癌末期 病患獲賠522萬元

台北一名顧姓病患指控中心診所健檢X光片未查出異狀,致顧姓病患延誤2年後才發現罹患胸腺癌且存活率降低近5成,他不滿放射科李姓醫師及總結健檢報告的何姓醫師造成疏失,向醫院及醫師連帶求償勞動損失、慰撫金等共15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醫師疏失致顧存活率降低50%,判顧可獲賠522萬餘元。
        在美國當建築師的顧男指控,5年前到中心診所健檢時,醫師判讀X光無異狀,2年後因腹痛發燒到仁愛醫院就診查出已罹惡性胸腺瘤且為末期,開刀切除並接受化療,因如果提早5年發現存活率高達9成,目前僅剩不到25%憤而求償。 中心診所辯稱,是顧吸氣不足致X光片上陰影被研判成心血管影像,醫師判讀並無疏失。法官根據馬偕鑑定報告認定,醫師未查異狀不符臨床醫療水準確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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