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過河拆橋的意謂,反正有些人就是不懂得珍惜,就算關係生變也無所謂。既然如此,不談原不原諒,就此劃上句點,便於各自尋求下一段美好戀情不是很好嗎?請神容易送神難,真不知道自己是愛上了什麼樣的對象?居然不肯放手,一副要死要活的模樣,真的很嚇人,想拖對方下水,這種例子多的是,該如何防範愛上這種可怕的人?
好言相勸向來在愛情裡不管用,不是對方聽不懂就是不肯接受,寧願玉石俱焚也不願讓另一方輕易就從過去的戀情中離開;害怕自己一個人要面對殘局,心中定然忿恨難消,如何平和收場?咒罵對方離自己而去,那種滋味確實不好受,可是守著一個不愛你的人在身邊,這又何苦?感情撲了空,在瞭解問題發生前後的態度,不該硬拗或者存心報復,如此一來,逃開的那一人會更理直氣壯地相信自己所見不假:那是個無賴,更是手段極為殘忍的情人。再不走,尚待何時?
在沖不淡的記憶中,不想在愛情面前舉手投降,學會愛之前,肯定要在創傷中祝福不適合的對方,才能更靠近自己想要的人生與幸福。雙手緊抓不放,這已證明自己和對方只適合做朋友,而非情人的事實──恐懼在失去愛情,緊接著是友情,不想兩樣都失去,那最好是快刀斬亂麻,承認感情生活需要重新出發。遇人不淑,說來有點牽強;力求有始有終是個理想,但實際上要貫徹有點困難,自己若不能在缺失處補強,甚至調整自己,期待終必與現實差一大截,這時再來怪罪於對方見異思遷,一點用處也沒有。
任性一個人就夠了,同時發生在兩人身上,你說這有多荒唐幼稚啊。愛情的鬧劇,不像偶像劇可以在燈光美氣氛佳的環境下作結;真正的結束,往往是在新戀情有譜之後才見和緩,之前都是情緒作祟,不是你捅我一刀,我就反咬你一口,光是彼此內耗下去,也不是辦法,問題永遠都無解,懸在半空中,誰也不讓誰,最後都不得善終。這樣的結局好在哪裡?只是把愛情關在囚牢裡,值得嗎?別再利用彼此證明自己是對的,真正錯誤早就已經存在,只是沒人想認錯,這又算哪門子的負責?
寬容對待彼此,沒人會佔到便宜,反而是讓自己先行從中脫困──自己自由了,才有辦法自救!愛情沾了血腥,不幸還會再發生──心裡的詛咒、怨恨,暫放一邊,看看自己是在愛與恨的哪一方?
為什麼說起對方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說上一大串的那些是非,然而自己卻白得像張紙?這樣的評論與態度似乎都說明了感情變調的可怖!愛情因兩人受苦,這罪該歸到誰頭上?別說你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