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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考] 101年公務員特考 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簡章下載

101年公務員特考 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簡章下載

一、本項考試係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二、本項考試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應考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應考人依法負有服兵役義務或服志願役者,須服畢兵役,始得報考;但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四個月內退伍並持有權責單位發給之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另三等考試應考人並應具有下列各款應考資格之一: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本考試三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
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後,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期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一千二百公尺跑走實施。
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五分五十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六分二十秒以內。第二試不及格者,不得參加第三試,第三試以集體口試為之。
第一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六十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均不予錄取。
 
三、本項考試錄取人員從事國家安全局各類情資之蒐研工作工作,本項考試及格人員,自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國家安全局以外機關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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