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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考] 九十九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簡章

九十九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簡章


壹、考試日期:
99年1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考試地點:
   
(一) 分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南部(高雄)及東部(台東)四考區,應考人可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後不得更改。
(二)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行公佈事項,定於考試前一日,在國家考場公佈欄及各試區門前公佈。

參、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舉行前一日止)者。

肆、考試類科、應試科目及暫定需用名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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