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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志光--侵權悔過書

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道歉啟事

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本人林婉瑢很抱歉在去年考上後,在PTT上販賣了貴公司《教育綜合測驗Q&A》、《教育綜合測驗》、《國語文歷屆試題彙編》三本出版品的影印書籍,因本人違反了著作權法,在此誠摯地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著作老師致上最深的歉意。 本人參加考試有十年時間,這十年來,許多考試用書都是學長姊、朋友、同事送的,也有一些書籍是自己購買,但真的很抱歉,本人已經忘記書籍來源為何了,只能確定不是自己所購買。   一直以來,因家庭有負債的緣故,本人都是在邊代課,邊協助家庭生計的情況下,靠自己看書準備考試,因十年之久的考試歷程實在折磨,前年便抱持衝刺最後一年的想法,和父母商量後,不再代課,接手課後照顧班以維持收入,並利用白天的時間上學儒的視訊班,晚上再協助家務和讀書。很幸運的,經過一年視訊班考上了。考上後,本人將大部分的書籍送人了,只有少部分年代較久、較舊的書留下來。 當時之所以在PTT上販售,是想到身邊沒送出的這些書,有些雖然不是最新,但是書況很好,因此想要便宜賣給其他考生。在賣的時候沒有想太多,僅以新舊區分,除了少數較舊的教科書以30元、50元販售外,其餘不管是正版二手書或影印書,都是以100元販售。 本人確實無圖利的想法,只是希望出清身邊的書籍,這是唯一的一次販售考試用書。因此在接到警官的電話後有些意外,趕緊回頭查詢當時紀錄,以及做筆錄時也確認了這三本書,因當中只有一本,本人曾讀過部分內容,另外兩本不曾讀過,因此印象不深。當時這三本影印書(共300元)和一本正版二手書《教育測驗》(100元)是一同賣出,總共收取了對方450元(含運費70元,不足的部分本人再負擔),最後寄給對方的除了這四本書之外,也送了四本書。 事情已經發生,我知道我做錯了,雖然本意不是要傷害貴公司,但確實已對貴公司造成困擾、傷害及損失,對不起,我可以肯定我不會再犯。今日請求能和貴公司和解,是希望您們知道本人真的為這件事感到很抱歉,本人願意做賠償,但是否可以請求在本人能力所及的範圍內。 對不起。也謝謝您們。 此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立書人:林婉瑢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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