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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徵才 [打印本頁]

作者: linker    時間: 2009-9-30 20:01     標題: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徵才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  系:
職  稱: 約僱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1(另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99-跨縣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9月28日 ~ 098年10月05日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二、具土木工程實務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協助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工及工務行政等業務。
工作地址: 一、中彰投地區。二、須配合工程業務需要調派至其他工作地點。
聯絡方式: 一、 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件寄送,郵寄地址:彰化市彰鹿路176號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人事室;聯絡電話:04-7615268轉240);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土木工程約僱工務員職缺」。。二、 繳附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貼照片);2.學經歷證件影本;3.專業或技術證照影本。以上請依序裝訂,使用影本者應註明「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三、 收件截止日期:98年10月5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測驗或面試;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其資料證件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所送證明文件資料無法就報名表或履歷表所載事項提供佐證時,視為資格不合。四、錄取人員月支報酬及福利:(一)月支報酬:敘280薪點,其月支報酬折合金額約為新臺幣36,848元。(二)福利及保險:福利及保險等事項悉依政府機關約僱人員相關規定辦理。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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