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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零食好吃 正確標示更重要! [打印本頁]

作者: naoki232    時間: 2012-5-29 11:19     標題: 零食好吃 正確標示更重要!

零食是許多人的最愛,為了安全起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最近抽查了蜜餞、豆干、牛肉乾、豬肉乾等3281件產品,結果發現,2件未依規定正確標示,其中1件沒有正確標示食用色素名稱,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代處長姜郁美指出,依據衛生署公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第九類著色劑,可使用的有食用紅色6號、食用紅色7號、食用黃色4號、食用黃色5號等34項,業者應該正確標示產品所含色素的名稱,提供消費者充份的產品資訊。

院衛生署99年10月7日及99年10月27日公告,包裝食品營養標示中「本包裝含○份」數值,應以整數值標示份數,而「每一份量」得以整數或至小數點後一位標示數值。

未來衛生署對各類食品每一份量的重量或容量將另有規範,考量包裝食品在庫存及印刷作業上的需求。如目前市售產品並未以整數值標示份數的包裝食品營養標示,可有一年來改善,食品相關業者應提早因應。

為了保障民眾食用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轄內賣場、超市、一般商店、傳統市場等市民消費購物的主要場所,進行市售包裝「休閒食品」標示查核。

在稽查3281件產品,項目包括蜜餞、豆干、牛肉乾、豬肉乾等,其中查獲2件未依規定正確標示,其中1件未正確標示食用色素名稱。另外,這2產品「營養標示」也不符「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規定,由於廠商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標示不符規定的零食品名為「調理話梅」及「芭樂乾」,製造工廠都是台北縣同正食品有限公司。後者營養標示中未標示「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含量。

姜郁美指出,為了迎合消費者喜好,休閒食品常是高油、高糖、高熱量的食品原料組合,呼籲業者應依法盡責提供符合規定的包裝食品標示,以供消費者選購。

最重要的是,民眾在選購休閒食品時,應檢視外包裝是否依規定標示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廠商資訊、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原產地等項目,以確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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