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網路盜刷 金管會:若確定偽冒交易,持卡人無需負擔損失
[打印本頁]
作者:
chrome
時間:
2012-5-22 22:46
標題:
網路盜刷 金管會:若確定偽冒交易,持卡人無需負擔損失
針對立委及市議員抨擊,網路信用卡盜刷問題嚴重,金管會22日表示,為確保信用卡網路交易安全,各發卡機構已設有風險控管機制,經發卡機構判斷屬於異常交易者,發卡機構將以電話照會持卡人、傳送簡訊或人工授權等方式確認交易,讓盜刷風險降至最低,實務上,若經發卡機構調查後,如確屬偽冒交易,持卡人無需負擔此一損失。
不過,金管會強調,在發卡機構及金管會都有控管機制,相較於民國90年,民國99年信用卡偽冒盜刷金額已減少8成,這統計也包含網路盜刷金額。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李桐豪與台北市議員黃珊珊2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黃珊珊指出,她的iTunes帳號遭盜用而致使信用卡被盜刷,且上網查詢後發現她並非唯一個案,懷疑蘋果商店(Apple Store)的安全控管出了問題;李桐豪也表示,他沒有iTunes帳號也同樣被盜刷,顯示網路盜刷信用卡問題已十分嚴重。
對於網路盜刷問題,金管會22日表示,目前信用卡是網路交易的重要支付工具之ㄧ,為確保信用卡網路交易的安全性,各發卡機構已設有風險控管機制,主要是依商店類型、刷卡型態、持卡人交易習慣、信用狀況及偽冒態樣等風險因素進行交易控管,而且經發卡機構判斷屬於異常交易者,發卡機構將以電話照會持卡人、傳送簡訊或人工授權等方式確認交易,俾及時防範,讓盜刷風險降至最低。
金管會還強調,信用卡為「先消費後付款」的支付工具,發卡機構在每月定期寄發交易明細資料,經持卡人確認無誤後始支付款項,持卡人如對於帳款有疑義時,可依據「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3條規定,向發卡機構申請爭議帳款處理。實務上,經發卡機構調查後,如確屬偽冒交易,持卡人無需負擔此一損失。
另外,為加強信用卡犯罪防治之聯繫,金管會表示,已促請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協調相關業者建立完整、即時的同業通報系統,並加強與檢警調單位及國際組織密切合作,共同打擊不法。金管會也將持續督促收單機構強化對國內特約商店的管理,並要求發卡機構對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消費糾紛妥為處理。
另外,金管會也呼籲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進行網路交易時,應審慎處理,避免信用卡資料外洩;收到帳單時應確實核對交易資料,如有疑義,應儘速洽發卡機構協助處理,以保障自身權益。
歡迎光臨 ADJ網路實驗室 (http://dz.adj.idv.tw/)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