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光天堂」主辦人容容在部落格喜歡分享美食。(圖/取自「淨光天堂」)
「淨光天堂」第一次受到媒體矚目,是去年(2011)10月《壹週刊》直擊天體趴, 報導一場活動有20多名網友參加,包括6對情侶、夫妻檔,在龜山鄉「樂葳總裁行館」總統套房舉辦,成員在參加活動之前,必須先經過面談,了解動機是「沒有 歹念」才行。《壹週刊》則指出,直擊的這場活動裡,參加者中有一名警察妻子身材很好,多名男子喝醉後有趁機吃豆腐的舉止。之後龜山分局發言人陳世煌面對媒 體詢問,表示如果是正常社交並不違法,但若牽涉吸毒、色情將依法處理。
這次「淨光天堂」再登上媒體,則是因為有電子媒體指3月份的活動地點疑似在戶外的台中大坑山區,不過比對部落格PO文的照片,台中市東山派出所所長吳俊岳指「橋」位於屏東,並提醒按照《刑法》,民眾在公共場所有裸露行為,可能觸犯公然猥褻罪。
「淨光天堂」容容PO文透露,3月份的活動參加者「共21個包含小孩有四個呦」,有媒體質疑闔家裸裎相見失禮教;不過,在「裸體主義」者眼中,這種 「社交裸體」是一種家庭和休閒運動。至於容容創立「淨光天堂」的原因,據悉是和男友「阿萬」都是天體主義者,但認為其他網站設限多、收費高,而自行設站成 立(2010年7月7日),本身平常則是從事服務業的上班族。
在台灣無法(這「法」也指的是法律)公然裸體,但歐洲有不少天體渡假村,並且被視為都市發展計畫的一部分,根據維基百科指出法國Cap d'Agde、加那利群島Lanzarote的天體渡假村Charco del Palo、西班牙維拉(Vera)等,當地有公寓式樓房,部分可供私有或長期租用;又如歐美也有裸體海灘,巨星林青霞就自爆,說服過鄧麗君在法國的天體沙 灘享受解放之樂。
社交裸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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