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開車在路上,若在低速市區道路爆胎也就罷了,車速不是很快情形下,車主大都可以即時控制並且停車,但在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車速十分高地方爆胎,若是處置不得宜,除了危及車主與車內乘客的安全外,也會對於附近的車輛造成難以躲避的危險。
根據國道高速公路局所提供的資料顯示,近來高速公路發生多起因車輛爆胎所引發之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及人員重大傷亡。九十七年一月至九十九年三月交通事故分析,因「爆胎或車輪脫落」而肇致A一類事故有二十八件,二十九人死亡,四十九人受傷。
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與秩序,高公局呼籲民眾應具有輪胎正確使用知識。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一‧六公釐等。
萬一遇到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高速行駛時爆胎,國道高速公路局表示,這時應緊握方向盤,不要猛踩煞車,同時放鬆油門,減緩速度,保持車向正前方並滑行 至路肩,啟亮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五十至一百公尺處樹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再利用高公局免付費電話通報交控中心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