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分享] 有些事情你根本不曾忘記,只是想不起來 [打印本頁]

作者: frandyni    時間: 2012-3-5 23:27     標題: 有些事情你根本不曾忘記,只是想不起來

屬於台北之音和聽眾的故事。
一早進辦公室,才準備咬下第一口的鮪魚三明治,桌上的電話就響起。電話那頭傳來一個成熟男子嚴肅的聲音,「是台北之音嗎?我想跟你請教一個問題。之前你們的節目有句話……」
他在說話的同時,我受到職業訓練的腦袋立刻反應「真煩,又是聽眾打來的抱怨客訴,才一大早。」
我正準備虛應幾聲,然後啃下我的早餐假裝說幾句「您的意見我們會改進」之類的話把他給打發了。
「那個節目有一句話我想把它完整的寫下來,是一句什麼"有些事不曾忘記……"你可以幫我查查嗎?」
我突然被他說的這句話給愣住了。
「你是……」我想問這名聽眾他有什麼目的。
「是這樣的,這句話對我影響很大,去年因為這句話我做了一件事。我想要完整的寫下來,怕有所遺漏。」
我不假思索且快速的說「原來有些事你根本不曾忘記,只是想不起來而已。」
「您可以慢一點嗎?我拿筆抄一下。」男子說。他一字一字的複誦,可以感覺到他下筆的緩慢速度。
「謝謝!這句話對我來說太重要了,先生您怎麼記得這麼清楚啊?」男子的聲音變得興奮而愉悅。
「因為廣告是我發想的,所以我不會忘記。」我不好意思的說著。
「真的啊?那您有時間嗎?」男子像是有一堆話要說的感覺。
「沒關係您請說。」
「我今年49歲,一直在聽台北之音,去年我聽到你們節目播了一系列的節目,有什麼汽水啦、腳踏車啦,我每天聽,聽了兩個月,一直被那句話感動著,我終於鼓起了勇氣要做一件事。我撥了通電話給20年的女友。」他的聲音突然變得好聽了起來。
我心想,「不就這樣嗎?可能又是一段尋找舊情人的故事,應該又是令人心碎的那種,畢竟20年了。」
「我們民國69年交往,那時我在中科院,她在文化大學夜間部上課,我每晚都去學校接她上下課,就這樣兩人交往了2年,可是最後因為雙方家長不合,我們的感情沒有祝福,最後不得不分手。」
他像是回到了20年前,「對了,我們是隔壁鄰居,你知道那種兩家人不合的感覺吧!這麼近的幾步路卻成了世上最遠的距離。」聽一個陌生人的聲音我卻有種安靜的感覺,緩慢的鋪陳。
「後來我知道她跟別人訂婚了。就這樣。」男子的故事像是有了不完美結局。
「但去年一聽到你們的節目,我突然勇敢了,四處打聽她的下落,也知道其實她當初訂婚後並沒有結婚,反而退婚了,到現在都還沒有結婚。」
「那你呢?你也還沒結婚嗎?」我問。
「沒有。」他回答著。我驚訝他是癡癡等伊人嗎。
「去年的六月是我們剛好分手20年,我終於找到了她。」男子說著。
我想,很少有人會去計算分手的紀念日吧!真是一個痴情男子。還可以算到20年。
「在我們的生命裡真的是有些事根本不曾忘記,只是想不起來,聽到你們的節目,我想到她,想到我們的曾經!」他的聲音開始激動。
我聽著他的故事漸漸入神,拿起筆記下他對我說的東西。
「沒想到過了20年,我們在今年的1月11日終於結婚了!」
「真的嗎?真的嗎?」我大叫了出來。
這個故事的發展如同電影劇情,眼淚也迅速地在眼眶匯集。我開始激動著,之前電台的那七支系列廣告的聲音一一在我腦海迴盪。原來我們花了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做出來的東西,居然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對於他們來說,這是等了20年的幸福啊!而且是極盡不可能的一件事!我還是不敢至信。這個年代還有相守的故事嗎?可以相信嗎?
「就在去年是我們分手的20年,但也是我們人生開始新的一年。」男子聽到我的反應,十分激動。
「不過,我們的婚姻雙方家長還是不同意,雖然婚禮他們都有到,但是他們還是不說話。」男子透露了自己的些許遺憾。
「我想這是你的人生,至於家長們的恩怨就讓他們帶走吧!」我要他不要太在意。畢竟他們雙方為彼此等待、珍惜了20年,那些事已經不足以與你們的感情抗衡了。
「我還是要很感謝你們電台,真的,真希望可以再聽聽那之前的節目內容。你是幾年次的啊?可以寫出這些。」男子不斷的道謝。
「不好意思啦,我是63年次的,其實這些廣告我們是有設計過的,就是希望藉由這些故事喚起大家對於過去美好的記憶,像我們播音樂也是這樣。」我謙虛的說著。
「那我把之前那一系列的廣告寄給你,就當你們倆的結婚禮物好了!對於我們來說這個廣告對你們更有價值吧!」
「嗯,就是勾起回憶吧!對了,那我也把去年我們的結婚喜帖也寄給你吧!裡面還有我們20年前的照片!很多朋友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哪有人放這樣的照片!」他開心的笑著。我們互留了連絡方式、準備說再見。
「我很喜歡台北之音,聽你們播的歌,但可以多播一些像之前的廣告那就太棒了,比現在聽那些什麼政治好多了!以後我還是會繼續聽的!」他這樣子說著,害我也覺的不好意思,反而開始反省我們到底從去年5月1日轉型到現在做的夠不夠好。
掛上電話,我的心滿滿的,眼睛也溼溼的。
原來,媒體就是這麼回事,我們所做所為都在影響每個人。我還能給他們什麼呢?




歡迎光臨 ADJ網路實驗室 (http://dz.adj.idv.tw/)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