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鮮肉小籠包」民國79年成立,原本是兄弟向舅舅學藝後開店共同經營,店名是舅舅取的,為何取名「正常」?哥倆也說不出所以然;民國88年間兄弟分店,兩家的生意都十分火紅,但弟弟的店在民國93年申請到商標註冊證,為期10年,哥哥後來知道商標已由弟弟申請了,不好意思再繼續使用,於是決定改名。
宜蘭市「正常鮮肉小籠包」弟弟的店位在宜興路邊,申請了商標註冊。
記者羅建旺
大嫂吳雪芳笑說,許多客人建議取名「超正常」或「太正常」,但想來想去,還是乾脆叫「不正常」,因為常聽客人邊吃邊說:「『正常鮮肉小籠包』吃起真的是好吃得『不正常』!」但如果有更合適名字,也歡迎提供。
弟弟的店表示他們願意提供商標給哥哥的店使用,但哥哥的店如果要改名,他們也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