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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過敏皮膚選用彩妝品準則 [打印本頁]

作者: shareonce    時間: 2011-12-4 14:24     標題: 過敏皮膚選用彩妝品準則

過敏皮膚選用彩妝品準則

一:盡可能使用“粉”的劑形,避免“膏”或“液”態的彩妝。

二:使用可以水洗掉的,避免使用防水品。

三:用太久或放了很久的保養品、化妝品應丟掉,盡量使用新鮮品,以免因污染而引發過敏。

四:眼線及捷毛膏應使用黑色。

五:應使用眉“筆”及眼線“筆”。

六:眼影宜選用淺土色調、如淺棕色、蜜桃色及淡粉紅,深色如籃、紫、綠等應避免。

七:不使用含化學性防晒成分、如 PABA ester、methoxycinnamates、etc。

八:產品成分少于10 種者。

九:避免指甲亮光油。

十:粉底宜用“乾濕兩用”型,如必需用粉底液,使用以矽靈 silicone deveratives(cyclomethicone、dimethicone)為基質者。

PS:
1.本文由台中莫亞診所提供,轉貼請保留作者資訊
2.這是有過敏體質又要愛美的人士們必備的基礎常識喔,還是一句老話,作息正常,睡眠充足才是最佳的保養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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