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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介紹] 愛一個人是用眼睛 [打印本頁]

作者: kingdomoo    時間: 2011-11-27 12:37     標題: 愛一個人是用眼睛

我說出“分手”兩個字的時候,電話那邊的他並沒有我想象中的崩潰。

愛一個人是用眼睛  他沈默了良久,輕聲說:“好。那答應我最后一個要求吧。讓我去你的學校陪你一天,做最后一天情侶。”

  我應允他。終於要分開了,不免有些傷感。三年了,我們分隔兩地,每天只能靠著電話、電腦聯系。摸不著,看不著,管不著,這樣虛無缥缈的愛情,我早就受夠了。我從沒體會到別人口中所說的大學生活的美妙。看著情侶們手牽手從校園正門散步到后門,看著男生幫心愛的女友打開水,看著下雨天男生背著打傘的女友一步一傾斜的往宿舍走,我的心就生疼生疼。甚至連吵架,都沒辦法得到一個安慰的擁抱。我清清楚楚的記得我屢屢無助的握著電話幾近崩潰,可最終這些難以啓齒的柔弱,都要自己把握。

  想必他也受盡了折磨吧,不然怎麽答應的這麽爽快。

  他風塵仆仆的來到學校的時候,已經是兩天后了。在這兩天內,一場大雪不眠不休的覆蓋了我所在的城市。他披著滿身的雪花,綻放出一個溫暖的笑容。我生硬的回應著。不得不承認,這三年內每次見到他溫婉如玉的面容,原本想好的分手措辭都會咽回肚里,堅硬的心都會融化。這次,也不例外。可是我立刻告誡自己,不能因爲貪戀短暫的溫柔,而承受長久的寂寞。

  我說:“先去吃飯吧。”他說:“不急。這麽冷的天你打開水沒?”我的心猛的一緊。“去把你的暖瓶拿下來,先打好熱水再忙別的,免得晚上沒有用的,用別人的還要看別人臉色。”他喋喋不休的說著,我的眼睛卻早已濕潤……三年了,爲什麽在分手的時候才懂得彌補。我回到宿舍戴了個毛茸茸的手套,把暖瓶拿了下來。打好水他的手已經凍的通紅通紅。我把手套脫下來戴在他的手上,然后把自己的手也艱難的塞進去。這樣,我們的手便緊緊的貼在一起。雖然他的手很冰冷,雖然手套里的空間很逼仄,但是我卻體會到了和其他女生一樣的甜蜜。他深情的看著我,悲傷在臉上流轉。

  接下來便是去吃飯。我點了紅燒茄子,紅燒肉后便把菜單遞給他點。他輕輕一笑:“我想點的也是這兩個。”我笑著說:“你在跟我客氣嗎?”他的笑容慢慢消失,淡淡的說:“你的習慣早已變成我的習慣了。”我把目光轉向窗外,沒有看他。他還是愛我的,不是嗎。

  吃好飯,我們漫步在純白的世界中,誰都沒有說話。“吃冰激淩嗎?”他突然問道。我詫異的看著他,他從來不讓我在冬天吃冰激淩,說怕我生病。“你不怕我生病了?”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就后悔了。馬上都要分手了,誰還管你生不生病。“現在我在你身邊,我還怕什麽。”他悠然的看向遠方,像是看到了另一個世界那樣遙遠。凜冽的風掃過臉龐,我捂著臉背過身去,眼淚卻不聽使喚的滴落在手指間。我看到我們走過的腳印,蜿蜿蜒蜒的爬成了一條路,望不到盡頭。

  我拿著冰激淩蹦蹦跳跳的踩在咯吱咯吱的積雪上。他笑著跟在后面喊:“慢點!”我邊跑邊轉身:“放心吧,不會摔……”話還沒說完,我感到腳下一滑,身子向后仰去……他及時的從后抓住我拿冰激淩的胳膊,身子卻因跑的太急了向前栽去……於是,兩聲“咚”交錯響起,我仰面朝天摔了個結結實實,他面朝大地摔了個正著。不僅如此,更好笑的是,我手里的冰激淩只剩個空殼,四下望去沒有找著摔出去的冰激淩。再向他看去,只見他滿臉粘滿了冰激淩的殘狀。我們相視一愣,隨即哈哈大笑起來。我遞給他紙巾后站起來拍了拍身上的雪。他沒有站起來,而是順勢向邊上一滾,躺在雪地中。我驚訝的看著他,剛準備說地上涼,他就起身了。雪地上呈現出一個凹進去的人形。他蹲下身在人形的心髒部位畫了一個心,里面寫了三個字:ZYH。ZYH,我的名字。我凝視了良久良久。“我該回去了。”我說。我擡頭仰望蔚藍的天空,努力不讓眼淚流下來。后來,我才知道那時的眼淚沒有流下來,是因爲已經逆流到心里了。

  回到宿舍,舍友們呼啦一下聚過來問東問西。“哇,你男朋友好帥!”“喂,你男朋友好體貼哦。”“你們好般配!”我靜靜的聽著她們聒噪。甲說:“我就沒那麽好運咯。不過雖然還沒遇到能讓我愛的人,但跟現任男友在一起也蠻開心的。”乙說:“啊?你不愛他還跟他在一起?”甲:“你懂什麽?他能讓我開心,我就願意和他在一起。”丙說:“哪像我。那麽愛他,即使不開心,還是想在一起。”

  喜歡一個人是因爲和他在一起開心,愛一個人是不開心也要在一起。這才是愛,不是嗎?

  我后悔了。

  我不是一個稱職的女友,我不是一個從一而終的好女人,我不是那個他心目中的我。我在飛奔至他所住的賓館的途中這樣想著。可是,等待我的卻是空空如也的房間。我再也控制不住,淚水噴薄而出。一路上跌跌撞撞的走回學校,隔著眼淚看世界,整個世界都在哭。正當我神情恍惚的向宿舍樓走去,一個熟悉而溫暖的聲音在我身后響起。我被電擊般愣在原地。我緩緩的轉身,他已走到我面前,把我緊緊擁入懷中。我哭著撕打他:“誰讓你到這來的!我以爲你走了!我以爲你不要我了!我以爲你再也不要我了!你混蛋!……”他疼惜的抓著我的手,擦去我臉上的淚痕:“一直以來都是你不要我啊。”我緊緊的抱著他,再也不願松開……

  原來喜歡一個人是用耳朵,不喜歡了可以堵住耳朵。愛一個人是用眼睛,不願去愛了閉上眼睛眼淚就會逆流到心里。

  我們之間,隔了一場大雪,千萬座城市,一整個曾經。縱使這樣,也沒有什麽都阻擋愛。

  對不起,親愛的。我會學著像你愛我那樣愛你到終老。

  文/他們叫我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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