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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介紹] 家保法 看護做7天至少休1天 [打印本頁]

作者: nobody    時間: 2011-8-25 16:53     標題: 家保法 看護做7天至少休1天

 
勞委會研商家保法獲共識,未來不論外勞或本國看護都可「做7休1」。

 

超過19萬名家事勞工尚未適用勞基法,勞委會擬訂「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今年三月已送行政院審查,不過因內容爭議太大,被外勞團體批為是「家奴法」,要求勞委會撤回,勞委會今邀集相關團體重新研商家保法,對於「做7休1」達成共識,勞團反對勞資協商合意就能停休,勞委會擬刪除這段文字。

 

家保法草案今年二月出爐,不過引來勞工團體砲轟,其中最受詬病的是外籍家務工的工時問題。草案中明定雇主每天要給勞工至少連續休息8小時,且每工作7天要休1天,但是如果遇到緊急狀況,雇主認為有繼續工作的必要,得經由勞資雙方協議,停止勞工休假,雇主應加給一日工資或事後補假1天。外勞團體則質疑,外籍勞工要如何跟雇主協調?要求勞工每7天可有連續24小時休假,產假與有薪年休假也要比照勞基法。

 

勞委會今邀集台灣移工聯盟、婦女新知、彭婉如基金會、殘障聯盟等團體重新研商家保法,勞雇雙方代表對於做7休1達成共識,勞委會也擬朝刪除方向進行。不過條文仍保留緊急狀況,以及將內政部「喘息服務」納入配套。草案目前已送到行政院,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副處長陳慧玲表示,目前院裡還在討論,相關修改可在後續會討論中研議。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會後表示,這次會談勞資並未激烈交鋒,代表雇主的機構也未有強烈反彈聲音,反倒是勞委會說法令人相當不滿,勞委會除正面表態將修改做7休1 條文,其餘訴求均以「再討論」帶過,讓外勞團體將砲火猛攻勞委會。

 

外勞團體要求草案應強制雇主幫外籍家務工加入勞保,不過會中並無具體結果。陳慧玲表示,勞保處已將四人已下強制納保條文送立法院,一旦立法通過,即使家保法不修改,未來家務工也要強制納保。

 

外勞團體也認為,基本工資雖有保障,卻可扣膳宿費,等於立法保障與勞基法脫鉤。顧玉玲轉述,勞委會以廠工外勞來比較,廠工若與雇主同住得扣膳宿費,家務工也應比照辦理,不過家務工卻未享有與廠工一樣的加班費,勞委會說法不合理。三方對此訴求並未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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