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表示,去年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較前一年(民國98年)微增0.2%;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5組,去年最高的20%家庭為178.7萬元,最低20%家庭每戶28.9萬元,差距6.19倍,也較98年的6.34倍縮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