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社會救助法》重新修訂「貧窮線」,教育部配合修改相關規定,今年八月一日新學期開始,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全部減免、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三十%,預估今年新增六萬名學生受惠,所需經費七.八七億元已由行政院辦理追加預算。
十多年來,因經濟發展停滯、失業人口增加,造成需要被幫助的經濟弱勢民眾愈來愈多。政府因此修改《社會救助法》,將舊有貧窮線計算方式,改以歐盟等國家慣用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六十%」,取代「消費支出的六十%」,做為我國最低生活費(貧窮線)的依據。
修訂「貧窮線」後,現在每月生活費一萬元以下者,幾乎都可列入「低收入戶」;每月最低收活費是低收入戶一.五倍內者,也被明確定義為「中低收入戶」。
目前年輕人讀高中或大專院校,僅有低收入戶學生可學雜費全免。教育部最近通過「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中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低收入戶學生仍維持學雜費全免,新增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三十%。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蔡忠益說,政府重新定義貧窮線後,一百學年預估增八八一三位低收入戶學生、五萬二千零四十六名中低收入戶學生,共六萬多名學生今年八月一日起的新學期開始,適用新規定。
蔡忠益說,除了學雜費,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等也有優惠,低收入戶學生全免,中低收入戶學也減免三十%。
教育部指出,重新定義後,每年高中及大專院校有五萬三千名低收入戶、五萬二千名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上下學期學雜費減免,一年約三十六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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