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考試介紹:
戶政職系,顧名思義就是負責和戶籍管理有關的行政工作,可以分為戶政和移民行政兩類:戶政方面,包含戶籍行政、戶籍登記、國
籍行政、戶口及僑民調查、戶口統計、人口政策、人口統計、國籍變更、更改姓名、國民身分證核發及街道門牌編訂等。
移民行政:則包含國籍歸化、移民政策、移民輔導、停留、居留與定居之審理許可,尚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與臺灣地區
無戶籍國民之入國審理。另外還有難民認定、庇護與安置管理。最後,則是入出國證照之查驗、許可與調查,以及違反入出國暨移民
相關規定之查察、收容與遣返等。就此而言,戶政職系的工作可分為對內和對外兩種,對內為一般民眾的戶政工作,對外則是關於入
出境和移民的行政事務。總之,只要是和戶口管理有關的,都是戶政負責的業務。
◆應試科目 | ||
等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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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會工作 | ||
3.民法總則與親屬編 | ||
◎1.國文 | 4.移民政策與法規(含兩岸關係法規、入出國及移民法) | |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5.戶政法規(含戶籍法、國籍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及姓名條例) | |
※2.法學知識與英文 | 6.地方政府與政治 | |
四等 |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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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學概要 | ||
3.戶籍法規概要 | ||
4.民法親屬編概要 | ||
五等 |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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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2.法學大意 | |
【註】:「※」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試題。 |
◆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
※戶政─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好伙伴
戶政的分發單位,多為各地的戶政事務所,常見的工作從出生登記、戶籍登記、更改姓名、結婚登記到身分證換發等,所以戶政
的工作都與我們日常生活事務息息相關。從戶政的工作內容來看,可知戶政人員就是站在第一線為民眾服務的公務人員,也是和
居民生活最息息相關的政府人員。因此戶政人員必須常和民眾接觸,為民眾辦理最為基本的行政庶務,所以戶政人員必須具備服
務的熱忱。若個人喜歡從事和人接觸的工作,或喜歡單純的例行性工作,那麼戶政類科會是一樣非常適合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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