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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及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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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andyni
時間:
2011-5-5 14:39
標題:
來不及說再見
如果我忘記了,請你一定要告訴我,你曾經愛過我。
IfIforget,youmusttellme,Haveyoueverlovedme.
如果每一顆星星代表一個人,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最耀眼的那一顆,瞬間的閃爍然後又瞬間滅掉。
——林真真
我是一個任性的孩子,從我懂得「任性」這兩個字的含義之後我便一直這樣認為。我從小便很固執,只要我認定的事就一定要去做,哪怕後果不堪設想我也總是勇往直前,如此我的座佑銘是「無論什麼時候都不要後悔自己所做的決定」。不知道這句話是不是出自某位名人的口中,但我一直覺得這句話很好,就像我一直不想要朋友的一樣堅決。
事實上我的確是沒有朋友的。不是我人緣不好,而是我不想要。我想要的朋友是這裡所沒有的,我也不知道我究竟想要什麼樣的朋友,只是我是一個不易接近的人,一旦接近了便會滿身是傷。
我一直在想,17歲的我是不是也該像小說上那樣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朋友,這個朋友可以不必太優秀,只要好好的聽我說話,不會背叛我就好。
真的。就這麼簡單。
只是女生們都是用看另類的目光看待我的,因為我長得很漂亮。
不得不說,我的確是很漂亮的。
不是我吹,上小學二年級時每天的情書都能把我的課桌塞滿。我從來不知道是誰送來的,可能是外班的,可能是同桌的,也有可能是別的女生使得壞。
我從來不關心那些無謂的雜事。
就像我從來不關心自己還有病一樣。
其實,也不知道那算不算病,只是每次我都儘量滿足自己內心的想法。即使自己難受的要死我還是會滿足。我總是討厭自己喜歡某樣東西。比如小時候愛吃巧克力一樣,當我發現我喜歡吃巧克力時我不會像其他小孩一樣樂得把它當作寶一樣,而是讓媽媽買來很多很多,然後在很短的時間把它吃完,吃到連自己都覺得看到巧克力都要死掉時,那才算是真正的成功。
我不討厭這種感覺。相反還有點喜歡。最起碼不會讓自己像別人一樣喜歡又得不到。
那種感覺才是最痛苦的。
我不知道這種感覺到底什麼時候才會消失,就像與生俱來的一樣,它生長在我的身體裡,是我永遠也無法割捨的一部分。
我一直珍藏著這不為人知的「病」,從來不將它告訴任何人。我一直視它為我的「驕傲」,我不為人知的只屬於我一個人的驕傲。
我是一個注定了孤獨的人,我是注定了的得不到幸福。我一直相信我的生命是不長久的,就如我相信愛是不能永恆的一樣。
我是注定了不能被別人愛的女孩子,愛我的人只能被我的冷漠刺傷。
可是在我的生命中竟出現我始料不及的事,我居然遇見了一個第一眼上去我便喜歡上了她的女孩子。
這是我所沒有顧及到的,她就像是一陣風一樣的,突然間就駐在我心裡,卻不易抹去。
我仍記得那天,是我們學校一年一度的藝術節。正好趕上下雨,我以為學校會不再舉辦了,沒想到一向古板的學校那天卻像發了神經似的冒雨舉行。如我所想的,下來看的同學沒有幾個,還有的是班長是老師們點名要到的。那天我覺得無聊便也和他們一起下來了,下來後才發現居然好多人都打著傘。
表演的人大多都打著傘,唱些無聊的流行歌。
也許是無意間吧,我居然看到了一個很純的女孩子從下面繞過舞台走到台後,只是一個背影我就覺得是如此的清晰。她穿著一件米黃色的休閒衣,頭髮長長的散在背後,她沒有打傘,雨水順著她的側臉頰流下,突然有一種很舒心的感覺。她沒有穿校服,可見她也是有表演的。只是不知道她要表演什麼,忽然有一種想法,我很想留下來看看她到底要做什麼。
大約過了十分鐘,米黃色的衣服再次出現在我眼前,我猜的不錯,果然她是有表演的,她要表演的居然是彈琴。
一陣清脆的音樂傳來,就如她一樣的風格,很是令人喜歡。
她真的很好看,是我一見就覺得很喜歡的那種女孩子。我突然想到了粉色,那是我最喜歡的顏色。雖然大多數的人可能以為我會喜歡黑色。但是粉色真的很好看,在陽光的照射下就像是透明的一樣,透明到可以散發出耀眼的光芒。
我想她大概就是我一直想要的那個朋友,可以認真的聽我說話的好朋友。
我為自己的想法感到激動,眼睛便也不自覺的一直盯著她。
她沒有打傘,在雨中居然是那樣的認真在彈琴。我是不懂琴的,但我卻很喜歡音樂,她彈的真的很好聽。
於是我便記住了她。
以後的每天放學我都會在校門口等著她,遠遠的看著她離開,然後我就會跟在她後面看著她。
我為自己這種幾近變態的行為感到既陌生又可笑。
我居然會為了一個女孩子而費這麼大的勁。
但我始終如一的一直跟著她。她總是一個人,一個人來學,一個人回家,彷彿她身邊都不曾有過什麼人。
她真的很安靜,安靜到走在回家的路上都不曾東張西望。
我一直在找怎樣接近她的機會,但她好像對什麼事都不會太過注意的樣子,對我她也是一樣的冷漠。
終於有一天,那是在我們學校的門後的一個林子裡。那天我便是那樣的看著進去,然後我也跟著她一樣進去了。
剛進去我便找不到她的影子了,就在我猜測她是向哪邊走時,卻聽到了一陣很好聽的琴聲。
我知道,那是她在彈琴。
於是我便順著琴聲一路走過去。終於我找到了她。
她還是那樣的安靜,彷彿周圍的落葉都不曾被她發覺。
終於發現了我,她回過頭對我抿嘴笑了笑。
我便也不躲藏,在她旁邊的石頭上坐了下來。她笑的時候還是那樣的好看。居然讓我這個還算漂亮的女生都覺得有點受不住。
我咯咯的笑了起來,笑的她一臉迷茫。我停止了笑聲對她說,我追了你那麼久你終於發現我了呵。
她不說話只是對著我又笑了笑,這次我看清了她的牙齒,一口的高露潔廣告標誌。
我想我是找到了我想要的那種朋友,那種一見就覺得讓我傾心的朋友。
如果夏天不再那樣的炎熱了,那我們是不是還會在夏天的雪地裡相見?
——夏小沫
我叫夏小沫。是出生在夏天的孩子。
從我懂事的那天起我便知道我是不會說話的。從奶奶的口中得知,大概是我剛出生那年吧,有一次爸爸出差在外地,回來的時候所坐的那輛車出了車禍,媽媽聽到消息後便急忙去醫院看爸爸,正好跟上那天下了點雨,然後我就發燒了。
於是我便不會說話了。從此家裡的人便覺得因此對我很愧疚。
所幸的是爸爸中途遇見了熟人便坐上他的車回來了,所以便免了一場悲劇的發生。
我從來都不曾怪過他們,既然他們賦於了我一個完整的家庭,我便也沒有理由再埋怨什麼了。
我常常安靜的可怕,這是鄰居安靜對我的評價。
安靜是小區裡唯一一個和我說話的朋友,也是我唯一的朋友,更是唯一一個和我說話的男生。
對,安靜是男生。
我常常納悶於他的名字,安靜,居然和女孩子的名字一樣。更讓我納悶的他真的很不安靜。他常常在我面前對我說,嗨,沫沫,你笑一個啊。
每每此時我便不說話,只是狠狠的瞪他一眼,然後轉身走掉。他就會在我的身後故作驚訝的說,哇,原來沫沫也會生氣呀!
不是生氣,真的,可能除了家人也只有在安靜面前我才能這樣的毫不畏懼吧。
實事上,真的,我是挺害怕的,害怕別人在我的背後指著我說,看,她是個啞吧。
啞吧。是的,我真的真的是非常非常害怕這個詞語。
我真的害怕有一天它會代替夏小沫在別人的口中出現。
於是我變得很安靜很安靜。
從不說話,唯一的表達能力就是微笑。
我真的寧願別人說我安靜也不願讓別人知道我不會說話。
安靜曾讓我到他家去看他彈琴。
早晨的陽光不太刺眼,他家的光線還算比較好,陽光隔著乳白色的窗簾照進來,一片溫馨的美。
安靜坐在窗戶邊上的鋼琴旁笑著對我說,沫沫,你終於肯來看我彈琴了。
我不理他的嘻笑徑直走到沙發前坐了下來。
對於他家我是不陌生的,李阿姨經常讓我們一家到他們家吃飯,他們也是經常到我家來,以至於我們兩家在別人眼裡就像親戚一樣。
沫沫,回神。安靜的手在我眼前晃悠著,他的手很白很好看,我將他的手推開,於是他便回到他的位子上了。
他沒有說話,而是閉上了眼睛,手指在琴鍵上有節奏的按著,陽光隨著音符一點一點的照進來,也照在了他的臉上。
他的睫毛很長濃密的一層,是很多女孩子都羨慕的那種,皮膚也很白,在陽光的照射下簡直都成了透明色了。光線沿著窗子照在他的頭髮上,彷彿給他鑲上了一層金色的光邊。
我不是花痴,但我卻為眼前的這個男生花痴了一回。
他彈得真的很好,彷彿是在用音樂來表達什麼,時而清脆婉如小溪歡快的流淌,時而低沉悲傷如找不到水的魚在默默的哭泣。
一曲彈完後他朝我眨了眨眼睛說,沫沫,怎麼樣?好聽不?
我木訥的點點頭。他朝我指了指示意讓我在鋼琴前面坐下。我走過去,手不自覺得觸碰到那架嶄新的鋼琴,它光滑精緻的外表瞬間就吸引了我。
我一動不動的盯著鋼琴,興許是我的態度有點太過了,安靜看著我嘆了口氣,沫沫,你還是學音樂吧。
於是我便愛上了音樂,於是琴便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每每觸摸到它我便有種說不出的感覺。
當然,我是沒有鋼琴的,李阿姨說要把安靜的鋼琴借我,但我媽執意不要,於是我媽便給我買回了一架質量不錯的電子琴。
興許吧,我不會說話,但我可以用音樂來表達我的思想,聽得懂的人自然就會聽懂,聽不懂的人自然也不會聽懂的。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的身邊就多了一個女生,那個女生我是認識的,她在學校裡是出了名的,她叫林真真。
這個名子真的很好聽的,聽到這個名字時我就不自覺得想到了春天的小草,一眼望上去全是一片一片的淺綠色,真的很好看。
名如其人,她長得也真的很好看。她是我見過的女生中長得最漂亮的一個。特別是她笑著的時候,彷彿所有的光茫都會集中在她身上。但據說她是可遠觀而不可接近的人。我不知道別人為什麼那樣說她,但至少我認為她人真的很好。每天放學她總會在校門口向裡邊張望,然後便像看見了什麼似的衝著我的方向笑了笑,我曾一度的向後邊望著,但後邊的人卻像沒有看見她似的瞬間就低下頭,她也不生氣,反而一直輕笑著跟著人群走。
我不知道她究竟在等誰,但卻知道她是真的在等人,而不像有些人所說的那樣,在找茬。
安靜說,沫沫你要小心點,別離她,如果有誰敢欺負你我幫你。
我白了他一眼不說話走掉了。
我想她也是一個寂寞的人吧,每天她總是一個人放學一個人回家,這點和我倒挺像的,雖然安靜曾說過多次要和我一起回家,但每次我都放他鴿子,我是喜歡獨處的人,喜歡待在自己的世界裡,我的世界不想讓別人打撓。除非是我願意。
這世界上沒有誰要為誰等待的,那只不過是一個藉口,我們總喜歡用這種藉口來得到別人的感動。
——林真真
這是一個經常下雨的季節,我不知道秋天為什麼會這麼多雨,彷彿在這裡秋天下雨就是老天的職責。別人都說春天最多的雨,但這裡就好像與世隔絕了一樣,不停的下,一直的下。
我又來到這個小區的大門前,門口的保安像看怪物的一樣看著我,大概是我的打扮吧。估計他從來沒有見過一個穿著校服的女生頭髮還可以染成五顏六色的,我卻無所謂,隨便他看,看看又不會少根筋。
終於,從小區裡走出來一個女生,她甜甜的笑著,頭髮散披在背後,純靜的就像這秋天的雨一樣,透明到發亮。
我的小沫沫,她終於出來了。
我迎上前拉住她的手,她趕忙應合著讓我牽著。於是我們就這樣在保安的注視下不回頭的走掉了。
我們就這樣的一起走著,一路上一句話也不說,我知道後邊有一個男生一直的看著我們。他總是這樣跟著我們卻也不靠近,我想那個男生是在跟著小沫沫的,但怕她生氣就不敢靠近。
學校裡的情形也不比小區的保安好多少,他們都像看怪物一樣的看著我們,我知道他們一定認為一個脫離群體的瘋子和一個整天都不說話的人怎麼會在一起,但我就是想讓他們看看,我是要和小沫沫做朋友的,她就是我的朋友,不管他們想不想得通。
我將小沫沫送到教室後便準備回班去,誰知就在這時一直跟在我們身後的那個男生攔住了我的去路。
不得不說,他長得真的很清秀,和小沫沫挺相配的,都是那種純純的孩子,只是一個不理解別人的意思,一個死要面子。
帥哥,有什麼事嗎?我故意拉長了聲音,想逗逗他開心。而他卻不理會我答非所問的說,我知道你林真真。
我輕輕的笑了笑,看來他確實是為了小沫沫的事找我的。我這麼出名啊,連帥哥都知道我的名字啊。
他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說,不許你再和夏小沫在一起,有什麼事你儘管來找我。
你和她什麼關係啊,我為什麼要來找你。
他被我氣的滿臉通紅卻無話可說,就在這時小沫沫走過來把我拉在身後然後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拉著我走掉了。
我不再嘻笑,她也沒解釋什麼,只是拉著我又一次走到了那個林子。
那是上次我和她第一天互相認識的地方。
那裡沒有了上次的落葉,也沒有上次的陽光明媚。
雨就在這時下的小了,只有的衣服的微濕告訴我們天還在下著雨。
小沫沫緊緊的拉著我的手,她的手有些微微的潮濕,我想那是汗水吧。突然有種很想笑的衝動,我也不知道是為了什麼。
她還是拉著我的手,我們還是在上次的大石頭上坐下來,她低著頭不說話,我也看著她不說話。
她還是那樣的純靜,即使生氣了還是那樣的美好。
我看著她然後笑了笑說,小沫沫,看來剛才那個男生是挺在乎你的哦。
我以為她會害羞或是對我的玩笑提出抗議,誰知她竟沒有一絲表態。我好奇的看著她,難道她知道麼?
過了一會她拿出手機在手機上摸索了一會兒遞給我,看著她一臉窮迫的樣子我便覺得有些不妥。
手機上居然寫著,我不會說話,我是啞吧。
她不會說話,小沫沫居然不會說話。
天哪!簡直不敢相信,我最最親愛的朋友居然不會說話。
我明白了她為什麼那麼安靜,其實她一定是很想說話的吧,突然間我彷彿變成了她,很想很想說話,很難受的卻在喉嚨裡發不出任何聲音。
一星期了,她從來沒有告訴過我她不會說話。
雨輕輕的落下,我居然看到了有一滴雨水落在了她長長的睫毛上,然後又飄落到她的眼睛裡,頓時她的眼睛便有了一團霧氣。於是我也覺得我的眼睛裡彷彿進了一滴雨滴一樣,一樣的湧出,一樣的難受。
哦,親愛的小沫沫,你不會說話,那麼就讓我代替你的語言吧。
如果你不曾出現,那麼我的生命是不是就會被改寫。可是你還是出現了,我從不後悔與你相識,如果的如果,我學會了怎樣要如果,也學會了怎樣去丟掉如果,沒有如果的世界,就像你已經離開,不會再回來。
——夏小沫
安靜終於不再堅持我和林真真來往,其實我是知道的,林真真是真的真的想和我做朋友,從她跟著我到林子那時起我便覺得,她是一個好女孩。沒有人真的想變壞,其實做一個好女孩很難,做一個壞女孩更難。
我自認為我不是一個真正的好女孩,至少我不懂得怎樣去愛我的人,我也不懂得怎樣才能不再在意別人離奇的目光。至少吧,這是我認為的。
林真真對我真的很好,她總是陪我練琴,她也總是陪我複習功課,她總是送我回家,她也總是把我送進教室,她總是幫我做值日……而我只是那樣的看著,她不讓我插手,她說,小沫沫,你在一邊看著就好,一會就好了。
班上的同學因為有了林真真的出現而不敢再對我有任何的不滿,然而有一個男生總會跑來對我說,夏小沫,你不要利用真真,她是一個好女生。
天地良心,我真的沒有利用過她,只是我不知道該怎樣去對她好,我是真的不知道。
後來那個男生也沒有再來過,我想是那次他來的時候被林真真發現了吧,那次是下課的時候,那個男生又來找我,剛走出教室門就看見林真真了,她瞪了他一眼,然後讓他走了。從那以後他就再沒有來找過我,即使我看見他他也是躲得遠遠的。
我想那個男生是喜歡林真真的吧,只是以林真真的個性她一定不會接受的,其實被人關心也是一件好事呢。突然想到整天送我回家的林真真,她是關心著我的,而我卻從不知怎樣去關心她。
放學後我便在紙上寫著「我想去你家看看」,誰知她看過竟然推託了,她只是笑笑說,有什麼好看的,別去了。
過了一會她又對我說,好吧,我帶你去。
我想我是該知道林真真為什麼不讓我去了。她家真的好亂,亂到都看不到凳子放在哪裡,零食袋扔了一地,地上還有一些雜誌和衣服,房裡有些暗。
林真真笑了笑說,我一個人住,懶得很,也不想收拾,平時不用的我都不去碰它們,等到要用了再去找。
她樂呵呵的輕描而過,天哪,她居然一個住。
或許是看出了我的疑慮,她說,安啦,他們離婚了,然後各自尋找第二春了,離了也好,不離天天吵,吵得我煩。
那天我在她家幫她簡單的收拾了一下,她在一邊靜靜的看著,不再說話。
她是那樣一個堅強而又脆弱的女生,脆弱到要用堅強來偽裝自己。我不敢想像如果我離開了我的家人我究竟該怎麼辦,但我知道我卻沒有她一樣的可以輕描淡寫。
任何人都可以看不出她的心思,但我卻知道,任何人都想得到家人的關愛,沒有人會不喜歡的。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過去了,我們還是一起上下學,一起在週末的時候到林子裡,她還是幫我做值日,她還是天天陪我練琴,她還是一邊聽我彈琴一邊說,小沫沫,我發現你可以當音樂家啦。我還是會在放學的時候到她家去,給她做一些我能做的事情,比如幫她收拾一下房間,再比如幫她做些我認為我能做得好的蛋炒飯。
我以為我們會這樣的一直走下去,至少在我們都還在的時間裡我們還可以這樣,至少她不會孤單而我也不會再獨自一個人。
至少……只是一切都來的太迅速,快到我幾乎承受不住。
我最親愛的林真真居然會離開了我,她離開了我。
林真真,她居然扔下我不管了。
我是一個被發現了的隱形人,但前提是我也願意讓你看見我。
——安靜
林真真走了。
她出了車禍。
很難想像,一個女孩子是怎樣在大街上救下一個小孩子的,她真的很勇敢,這點我是十分佩服的。
那天是這個月唯一晴朗的一天,陽光很明媚,也很刺眼,天氣好到讓人都在家裡坐不住。
林真真就是在那天出了車禍,當時我就在離她不遠的地方看報紙。
那天她穿著一身很好看的衣服,一個白色的襯衫和一個深藍色吊帶的牛仔裙,下邊穿著一雙白色的運動鞋。
她往街中心的方向走去,我知道那是我和沫沫的小區,她是去找沫沫的。
對於她們,我已不再有任何表態了,她們是真的在做朋友。剛開始我以為林真真知道沫沫不會說話是故意接近她的,後來我才發現她們其實都有一個共同點,與眾不同的可愛。
對,與眾不同的可愛。
林真真對沫沫和對班上的同學完全不一樣,她總是細心的照料著沫沫,不讓她受欺負,不讓她受委屈,而且總是在星期天的時候陪沫沫練琴。
沫沫也比以前開朗了些,她看到我時也不再不理不踩或是干瞪眼了,而是會對我笑或是用手語和我打招乎。
沫沫是最不願意承認自己不會說話的,但她能用手語和我打招乎表明她已經看開了,那我是不是還要感謝林真真呢?我真的要對林真真刮目相看了。
沫沫也總是很開心的來找我讓我告訴她一些關於練琴方面的問題,每次來她總是把要說的話打在手機上或是寫在紙上。其實我知道她要問些什麼的,只是我不說破,我不能逼的太急,我想讓沫沫自己告訴我她要問些什麼。
我承認,我是有點喜歡沫沫的。
但不是那種喜歡。我想讓她幸福,不管在她身邊的人是誰。每個女孩都該有自己的幸福,沫沫也不例外。只是我的私心吧,我希望能給沫沫幸福的人是我。
我仍然記得最早時我們遇見的那天,那天的天氣是很好的,我被同區的比我大點的小孩欺負,他們將我圍在小區的角落裡,很多的人,沫沫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她將我拉出包圍著我的那些人群,然後將我拉到門衛處。
我一直記得,那天我就是那樣的跟她走了,她穿著一身粉色的洋娃娃公主服,頭上綁著兩隻小辮子,是那種一蹦就會搖起來的辮子。她一直拉著我,手心裡有些微濕。我驚訝於她的慎靜,居然可以在那麼多比她大的小孩面前將我救出來而不會害怕的尖叫。
後來我才知道,她是不會說話的。
沫沫真的是一個好女孩。她從不哭鬧自己不會說話,她從不告訴別人她不會說話,她只是希望別人說她安靜。
她很適合彈琴的,於是我就天天請她到我家來聽我彈琴,只是她很不給我面子,終於有一天我把她這塊大石頭說動了,她跟著我來了我家。
從她聽我彈的第一首曲子看來,我就知道,她愛上了音樂,愛上了可以用另一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語言。
對於林真真我只能說句抱歉,我一直把她看成是另類的女孩,她在我們班也總是另類的,比如上課的時候唱歌或是發短信,再就是向講台扔粉筆頭,要麼就在下課的時候往桌子上一坐,拿出手機猛拍,然後咯咯的笑個不停。
她去食堂打飯時也從來都是連續一兩個星期或是同一兩個月要同一樣東西,直到有一天她吃到一半時對著我們喊,各位,我出去一下,一會就回來。然後頭也不回的跑掉了。有女生說在側所看見她時她居然在吐。
真是一個瘋子,吃飯能吃到吐。
所以當她找到沫沫的時候,我是一萬個不願意的,這樣一個神經質的女生怎麼可以和沫沫在一起呢。
事實是我錯了,她們其實都是一類的,在她們眼裡她們都是被世界所拋棄的,一個不敢反抗,一個卻用自己來掩飾反抗。不得不說,她們兩個人確實改變了很多。
對於林真真的誤解我是永遠也無法再向她道歉了。
那天她是在我眼前離開的,我是看著她死的。
那天她拎著自己的書包一路直走,忽然好像發現了什麼似的向對面看著停下了腳步,我往對面看了看,那是一個男生和一個女生親暱的拉著手在一起說笑,我不知道林真真為何那時停了下來,那一刻有一輛大卡車像瘋了一樣的飛奔過來,就在這時一個小男孩在街的中心停了下來,他的球滾到了路的中央,眼看卡車就要過來了,林真真卻在那一刻挺身而出,誰也沒看到她究竟做了什麼,只是在那一瞬間兩個身影同時飛了出來,一個朝向路邊,一個朝向後邊。
等我回過神來的時候林真真已經躺在血泊中了,她的頭一直在流血,血漸漸的形成了一個像玫瑰一樣的形狀,她呢喃了幾句卻沒有再醒來。
救護車趕到的時候林真真已經死了,她和那個小男孩一起被抬進了車裡,只留下一條長長的白色背影。
哦,對了,跟著救護車一起跑的還有一個人,我認識他,他叫孟洋,是我們隔壁的那個班的,我是知道他的,有一段時間他經常去沫沫,應該是為了沫沫和林真真的事,後來的一天下午我在操場後打球時看見了他和林真真在一起,他們面對著面站著,而林真真卻好像沒有看他,過了一會林真真頭也不回的走掉了,從那以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他去找過沫沫。不是我不保護沫沫,而是沫沫不讓我管,我也曾不止一次的想去找孟洋,只是每次沫沫都好像知道我要去似的緊緊的盯著我,然後遞給我一張紙條「安靜,不許你管我和林真真之間的任何事情。否則我就不再理你了」。
於是我選擇了沉默,我知道他是不會傷害沫沫的,如果他敢傷害她,別說是不理我,就算是把思陽高中翻平了我也會把他找出來。
如今林真真走了,我最擔心的人就是沫沫了,是我第一個告訴沫沫這個消息的,我知道我如果不告訴她如果她知道了一定會恨死我的。
我以為沫沫至少會哭一下,可是她卻沒有,當我打電話告訴她時,她只是嗯了一聲,我突然覺得有些不妥,究竟是哪裡不對我也說不清楚。
沫沫以最快的速度到了醫院,而林真真卻早已經死了,雪白的床單上映出了沫沫蒼白的臉,她是那樣的脆弱,彷彿一碰就會碎掉。沫沫固執的將蓋在林真真臉上的白色被子拿掉,然後醫生又來蓋上,她又把它拿掉,然後醫生再蓋上……如此反覆了幾次後醫生只是搖搖頭走掉了。
沫沫不再有任何動作,她只是靜靜的看著床上寧靜的林真真,彷彿在看她睡著了的時候。
不得不說,林真真真的很漂亮,即使是在這個時候,也是好看的驚人。她安靜的時候簡直就像天使,對,天使,和沫沫一樣的天使。
我想林真真真的是去天堂做天使了,她是一個那麼好的女孩子,如果不做天使恐怕就是天堂的過失了。
我想林真真如果泉下有知的話還是會在沫沫身邊的,就像我一樣,一直看著她,只要她幸福。
夜永遠比天黑,天永遠比不過太陽的光芒,我注定在太陽下成長,卻不敢抬頭看太陽的光芒。
——孟洋
從我入校門的那天起我便知道我是要做一個好學生的。在家裡時家人時不時就誇我說我是個很聰明的孩子,於是我便這樣的被冠上了「冠軍」之名。
從小在幼兒園,我也總是老師眼中的好學生,同學的學習榜樣,每次家人來接送我便都是喜洋洋的。老師經常誇我說洋洋是一個好孩子,很聽話。
我也總是在這樣的讚美聲中長大,沒有令他們失望。
我真的是一個好學生,我也這樣認為。
我從不像別人一樣去談論和學習無關的話,我不追星,也不看小說,只有每天對著很多習題,這是必然的,也是一定的,讓想自己成為人上人就一定要比別人下的功夫多。
讓我沒有想到的是,我竟然會為一個女生改變我十六年的生活規律。
她叫林真真,是我的同桌。她是一個漂亮的女生,很漂亮的女生,我從沒見過有比她還好看的女生,是那種一看便會讓人覺得驚豔的那種。
她總是咯咯的笑著,每天的每時每刻,彷彿她從沒有傷心事一樣的,每天都是一副笑臉。
記得剛開學的第一天老師將她分在和我同桌時,她穿著一雙白色的耐克運動鞋,鞋底的聲音在教室裡發出「咚咚」的聲音,她走到教室中間對著黑板上的名字喊,誰是孟洋?
全班同學都抬頭看著她,她卻一臉的不在意反而咯咯的笑著說,孟大帥哥,麻煩你站起來一下。
這時我再也不能裝著聽不見了,我慢慢的站了起來,她就在全班的哄笑聲中走到我面前說,很好,以後就多蒙帥哥照顧了。
於是在開學的第一天,全班同學都認識了我和林真真,在開學的第一天居然不是因為成績而被全班同學看做名人一樣的瞅著。
林真真是一個奇怪的女生,這是我給她的評價。
她總是在上課的時候聽MP3或拿手機發短信,到最後一堂課的時候她總會從書包裡拿出一面小鏡子和一些化妝品來撲粉。
等到老師讓交課堂作業時她總會對我咯咯一笑然後將我面前已經做好的習題拿走埋頭抄了起來。
她的字很難看,別人都說字就是一個人的容貌,如果字寫的好了就證明這個人長得好看,如果字寫的不好,看到字就像看到人一樣。
而林真真是不一樣的,她寫的字用前邊的人的一句話來說就像狗啃了一樣,而她本人卻與她的字千差萬別。
人長得漂亮就是不一樣,她總會收到很多情書,每天來時桌子也會被擦得乾乾淨淨,值日也不見她做過,而每天的逃跑記錄上也從未出現過她的名字。
對於那些情書她總是視若無睹,她連看都不看一下將它們全都扔進垃圾道里,但那些送情書的人還是絡繹不絕,我親眼看到我前邊的就是那個曾說過林真真字寫得像狗啃的那個男生也給她送過。
林真真真的是一枚藥性強烈的毒藥,中毒的是除我外的男生。
後來傳言,林真真在追一個男生,那個男生是和我們同一個班的,他叫江郁。
江郁是一個挺不錯的男生,在班上也是數一數二的尖子生,只是他很好玩,成績固然沒有我穩定,但他卻被我列在競爭對手內。原因是他上課從不聽講而成績卻還是排在班裡前五名。他長得也很帥氣很陽光,他有一雙令女生們羨慕的長睫毛,每天身邊總是不乏有很多女生的追捧。
林真真追他並不假,這是我們都共同目睹的事實。
那天上體育課時老師讓自由活動,江郁就是在這時接到比我們高一屆的人的邀請和他們比打球。不能不提,江郁那天很搶風頭,和隊員配合的天衣無縫,最後以遠距離的三分球而贏得比賽。
林真真在整場比賽中不停的為江郁喊加油,最後比賽結束時她居然當場喊出了江郁我愛你。
林真真是一個膽大的女生,若是別的女生一定不會在這麼多人面前叫喊,她們總是會小心翼翼的維護好自己的風度,更不會在那麼多人面前喊我愛你,即使是再激動不已他們也不會喊。而林真真不同,她不會在意別人的目光,不管那些目光是友善的或是羨慕的再或是不屑的,她都不會再乎。她真的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女生。
我從來都沒對任何一個人做這麼大的研究,更何況她是一個女生。
他們好了。
這是那場比賽後的第七天傳出的。
有人說他親眼看見他們在一起逛街,一起吃飯。
我相信他說的是真的,任何人都是無法抗拒林真真的,她就像一朵罌粟花,明知她有毒卻還是有人不停的靠近。在此我只能說江郁是幸福的,不管他們以後如何,只能說他現在很幸福。
後來的後來我們換位了,我其實是還想和林真真作同桌的,因為林真真總會在課哼些不知名的小曲,那些曲子很好聽,是我所沒聽過的。
我想不出林真真有什麼好的,但我總想讓她在我旁邊,就這樣,僅此而已。
不知道是不是林真真和老師串通好了,分位置時林真真竟被老師分到了江郁的旁邊,但從她瞬間驚訝馬上又換做一副必然的表情來看,這妮子是不知道的,但她的運氣太好了,我不得不這樣認為。
我的新同桌是也是一個長頭髮的女生,的皮膚很白,卻很膽小,每有打雷下時她總是往我身邊靠,這讓我覺得很煩。我突然想起了林真真,想起了她總是在打雷打閃的時候把窗戶打開然後笑著對我說,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我們就等彩虹哦,再說這閃電這麼閃也能當電用,為國家做點節約貢獻麼。說完後她便咯咯的笑個不停,聲音跟銀鈴似的。我抬頭隨著視線尋找林真真,她在江郁的旁邊低著頭不知在寫些什麼,後背休閒套上的蠟筆小新粗粗的眉毛撇成了八字狀。
三個月後又傳出了一條新聞,林真真和江郁分手了。
所有人都說是林真真把江郁甩了,我卻不那樣認為,林真真不是那種女生,她不是那種把愛當遊戲一樣的女生。
事實證明我的認為是對的,那天放學我突然在一條小巷中看到了他們。林真真挽著江郁的胳膊而江郁卻將她的手甩了出去。
林真真歪著腦袋說,江郁別和我分手好不好,我到底哪裡做錯了,你告訴我改還不成麼?
天哪,林真真竟然這樣和江郁說話,這是我所沒有料到的,雖然我想到了林真真是被江郁甩了,卻沒有想到林真真竟會這樣去求他。江郁沒有看林真真只是硬邦邦的說,別煩我,我不喜歡。說完他不再理會林真真而是往前走了。
我從沒見過林真真如此傷心過,在我記憶中她總是一副樂呵呵的樣子,眼前的林真真卻慢慢的蹲下去用手抱住膝蓋,將頭埋在膝蓋上。遠遠的我便聽到了她的哭聲。如果不是眼親看見,我絕不相信林真真竟會哭得如此傷心。我很想上去勸她,但我卻沒有上去,我想她是需要哭的,我也不想讓她知道我看到她脆弱一面,她還是那個眾人眼裡與眾不同的她。我只想那樣遠遠的看著她,遠遠的陪她一起傷心。
第二天,林真真沒有來上課,望著空空的座位,突然有種像丟了心一樣的感覺很難受。我決定去找一下江郁。
自認為我不是一個很會打架的男生。但為了林真真我要豁出去平時在眾在眼裡的好學生模樣。
江郁赴約而來,我選擇在校操場後的一個倉庫門口與他相見。看到他一副笑呵呵的滿不在乎的樣子我心中突然來了氣,我儘量控制胸口的怒火對他說,為什麼和林真真分手?你知不知道她很喜歡你?
他卻冷笑了一聲說,你喜歡?那種女人你也喜歡,跟瘋子似的,要不是她天天纏著我不放我才不會答應跟那種人好呢,三個月就算便宜她的,你要喜歡隨你去,她那種瘋子,帶出去都丟我的人……
他的最後一句話是被我用拳頭頂回去的,我不允許任何人侮辱林真真,更何況傷害她。
她是那樣的純真,把自己的真實想法毫無保留的展示出來,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
那天我們打了很久,我從來沒發現自己原來這麼能打架,那小子只回了兩拳,一拳還是落了空,剩下的全被我給回了,那小子的拳頭很重,只一拳就把我的鼻子打出血了。後來是老師找到了我們,我們耽誤了一節課。
我們被拉到校長辦公室說理由,我很害怕他說出林真真,於是搶先說是我看他不順眼,興好那小子也沒把林真真供出來,可能他覺得對不起林真真吧,他也應和著我。
最後我們均被以記過和大過為處罰。
當然,我是大過。
後來那小子轉走了,而林真真再也沒有來過學。
再見到林真真的時候是在高中時。
林真真這個名字在哪都是一個響亮的口號,開學第三天全校就知道有這麼一號人物。開學的第三天時她來學遲到,由於是正好跟上開週會她就穿著一身湛藍色的衣服在校園裡走動。於是校長看不下去就把她叫了過去,誰知她先是呵呵的笑了笑,然後走到話筒前說,我叫林真真,那個我的鑰匙丟了,你們誰看見啦?
全校只要不是傻子的人都知道那不過是遲到的一個藉口但卻沒有人說出來,而是很配合的說,沒有。於是她又咯咯的笑了兩聲說,那對不起打擾到你們啦,你們繼續吧。
然後她是在全體同學和老師的注視下走下了會議台繼續在校園裡遊走。
於是,全校都知道有這麼一號人物,她叫林真真。
他們都說林真真是個怪女生,好像她天不怕地不怕的一樣。她的追求者還是那麼多只是她從來都是以最簡單也最有效的方法處理掉。
她是一個很特別的女生,她總是連續好幾天都吃同樣的飯,而且每次的飯量都比我們的多好幾倍,然後吃到某天她就會在全體同學的注視下咯咯的笑幾聲開幾句玩笑後走出食堂。
我好幾次追著她出去但每次都被她甩得老遠,她好像早有防備似的不讓人跟著。
後來我聽有人說她是跑到側所裡吐了。於是我買了一些止吐的藥讓人放在她的書桌裡,但她好像一次都沒吃,因為她還是吐個不停。
後來的後來我看見她和一個女生在一起。在我的印象中除了她和江郁在一起過就再沒有人能和她在一起了,何況是個女生?
她叫夏小沫是我們學校出了名的安靜,安靜到幾乎成啞吧的地步。每次放學經過夏小沫的教室時我總會看見林真真在做值日而夏小沫則在一旁看著。
我不知道林真真為什麼要幫她做值日,但我知道每次的值日林真真總是不做的,她有很多的追求者,他們心甘情願幫她做,而且是掙著搶著要做。
而現在的林真真卻幫她打飯,幫她拎書包……我不知道林真真究竟怎麼了,但我想知道事實,僅此而已。
於是我找到了夏小沫,該死的是她從來都不和我說話,她只是望著我,滿臉疑慮的望著我,該死。
於是便再一次的警告她,不許做傷害林真真的事,不許利用她。真的,如果夏小沫真的做了什麼對不起林真真的事我是肯定肯定會管的。
但是林真真卻找到了我,這是她第一次我,也是我第一次可以再度正視她。
那是我在找完夏小沫準備走的時候林真真進來了,她先是狠狠的瞪了我一眼,然後說放學後操場上見。
我很準時的在下課的前一秒鐘就離開了教室,等我到操場的時候發現林真真已經在那裡等了。夕陽餘暉斜射在她身上,她很像天使全身透著金色的光茫。她還是和以前一樣漂亮,不,是比以前更加漂亮。
她也不看我而是看向我身後的夕陽,遠遠的就聽見她說,孟洋,別去找夏小沫,我們的事不用你管。
然後她走掉了,然後我就再也沒管過她們的事了。她們的事就讓她們自己解決吧,如果她有用得著我的地方我一定會幫忙的,無論她要我做什麼。
我總是喜歡在背後默默的跟著林真真,這絕對不是變態,我就是想在她不注意的地方看著她,就像我從來不被她注意一樣。
那天的陽光出了奇的好,可以是這個秋季中最好的一次,好到幾乎是透明的一樣。
那天的林真真也是出了奇的好看,她穿著一身清雅的衣服,是我所沒有見過的,她的衣服很多,但卻沒有一身像那天一樣的清爽。
那天她還背著一個紫紅色的書包,顯出了她的青春活力。
突然她卻在我面前停住了腳步,但卻不是看到了我,而是看到我街對面的江郁。
江郁,又一次的我看到了他,我真的很恨他,他曾讓林真真傷心過。而林真真卻好像不打算把目光移開似的,她那樣的看著他,眼睛裡還有些微微的閃爍,那是淚水。
又一次,他讓她流淚了,而他卻沒有看見而是和旁邊的一個女生說說笑笑的。
那個女生長得挺好看的,但和林真真卻是永遠也無法比較的。那個女生挽著江郁的胳膊,他們笑得很開心,卻沒有發現有人看著他們流淚。
我幾乎有種想當街揍他的衝動。那個傷口是林真真一輩子也無法合愈的,是江郁給她的。
一個皮球滾進了街中心,與此同時一個小男孩也跑到街中央去撿那個皮球,就在這時一輛大卡車急速的奔了過來,眼看就要撞上小男孩時一道白色的影子在眾人的驚呼聲中向車的前面跑去。
在我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就看到有兩個影子飛了起來,一個倒在了路旁,一個飛出去了有十來米。
而此時林真真已經不見了。
圍觀的人很多,林真真卻不見了,我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心堵得發慌。
我在人群裡搜索林真真的影子,終於我在人群中找到了。她滿身鮮紅的血,血在她身旁漸漸得形成了一朵玫瑰的形狀,對,是玫瑰。
林真真虛弱得倒在地上,我趕忙用手扶住她,她睜開眼看了看我笑了一下輕輕得說,替我好好的活著。
於是她又倒下了。她只和我說了一句話就又倒下了。不,那句話不是對我說的,但那個笑卻是對我的。我收到了她的禮物,她的笑。
她笑得真的很好看,這可能是她第一次沒有笑出聲吧,那個笑足以和一切相比,它真的真的很好看,是我一輩子也無法忘掉的。
世界靜極了,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救護車來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樣跟著救護車到醫院了,只知道我好累,真的好累。從來都沒有這麼累過。
在醫院雪白的牆壁我突然覺得它是我唯一的支柱。她的笑一直在我的腦海裡和那朵血玫瑰一樣存在。
林真真失血過多,她走了。
她離開了我的視線,從此她走了。
我將再也看不到她,連她的哭她的笑我都找不到任何可以證明它存在過的證據。
我將永遠的失去她,再也找不到了。
我們一遍遍的重複著過去是在提醒著我們那是過去,已經過去了的過去,只不過是為了告訴自己那些過去的就永遠的過去了,就像它再也不會回來了一樣。告訴自己它只存在我們的記憶裡,而不能成為明天的現實。
——夏小沫
寒冷的冬天過去了,春天又一次來到了我們的世界。
到處都是一片一片的綠,到處都充滿生機。
我又一次夢到她了,夢到了她長長的頭髮,夢到了她笑著對我說,小沫沫,我們一起去抓蝴蝶吧。
我是很想在這個夢中不再醒來的,但早晨的陽光卻將我叫醒了,於是我開始了我一天的生活。
彷彿從那個秋後起陽光就變得很明媚了,而且再沒有下過雨,奇怪的是也沒有人說地裡乾旱,雨彷彿在那個秋天前就已經下完了,剩下的只有陽光明媚。
我時常夢到她,夢到她還像以前那樣和我到林子裡在我旁邊靜靜的看著我彈琴,等我彈完後她又吧唧吧唧的鼓掌,然後笑著對我說,小沫沫,我雖然不懂得音樂但我很喜歡音樂,你彈得很好哦。有時她也會對我說,音樂是要用心去傾聽,用心去感受的,你每次彈琴的時候要讓自己先進入到音樂世界然後才有資格打開門迎接別人,你要將自己分為兩份,一份是為音樂而生的,一份則是為製作音樂的那份而生的,一份要好好的帶領別人進入音樂,另一份則是要看看那一份有沒有把別人領錯路。
突然我又一次想到了林真真讓那個男生捎給我的那句話,她說讓我好好替她好好的活著。
親愛的林真真要我替她好好的活著。
我不知道我是怎樣走過那個秋天和那個冬天的,只是記憶對我來說是從來都是好的,遇到不好的我會自動忽略掉,我絞盡腦汁的想像自己當時是怎樣的表情,但腦子好像空白一樣一個也想不出來。
但我仍然記得林真真,記得她無微不至的關心,記得她經常笑著對我說,小沫沫,你真的很可愛。
安靜好像也不像以前那樣不喜歡林真真了,每次我有提到她時安靜總是會說,林真真啊,她是一個好女孩。
學校裡也不再聽到有說林真真是個瘋子的流言。她的名字被刻在榜樣台上,她是我們學習的榜樣,誰都沒有再提過林真真的往事,她是一個好女孩,是我們都要學習的楷模。
林真真,聽見了嗎?他們都說你是一個好女孩。
時間過去了那麼久,我們誰都沒有忘記林真真,林真真就像是一個火紅的烙鐵,深深的印在我們的身上,讓我們不得不時刻想起,哦,她曾經在我們的身邊。
我親愛的林真真,你看到了嗎?我們都很想念你。
海永遠比天藍,我卻看不到天的那邊。
——蘇澤
我叫蘇澤。從小我學習優秀,團結同學,尊敬老師是個標準的好學生。他們也引以為傲,他們總是說等我長大了要送我去國外留學,我也樂意他們的安排,對我來說在哪都是一樣,就像我還是我,我還是叫蘇澤一樣。
如果我的生命裡沒有林真真這個名字的話,這些年來說應該是完美的。
很不願意提起的,林真真是我的表姐,這是我最不願意讓別人知道的事情。因為這個名字我曾有一個星期沒有去學校。
林真真可真是一個名人。她曾一度的被所有學校裡的學生當作口頭禪一樣掛在嘴邊。初二那年我們學校裡轉來一個男生,從他轉來那天起林真真這個名字在學校裡愈來俞熱,甚至於都有人查到我是她表弟,於是我便和林真真一樣的出了名,不管走到哪都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
他們說,林真真是一個瘋子,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他們說,這個是林真真的表弟,他叫蘇澤,聽說小時候他和林真真的感情很好呢,他會不會也被傳染啊?
……
我十分的討厭這些流言。
為此我也十分的恨林真真。真的,是十分的恨。
我不知道她為什麼會變成他們所說的那樣,而我所知道的林真真是在我初中以前的,那時的她總會在我放學的時候到校門等我,然後牽著我的手指著旁邊的小商店說,小澤,想吃什麼,姐姐給你買哦。
雖然她比我也大不了多少,在別人看來不過是一個十一二的小丫頭和一個十來歲的小孩子,而林真真給我的感覺卻好像比我大了很多一樣,她可以保護我,至少可以讓我在別的同學羨慕的目光中揚眉吐氣,是的,揚眉吐氣。
不得不說,林真真的確是個合格的姐姐。
至今我還記得她曾說,小澤,記住了,如果你不變得比別人厲害那麼就會被別的厲害的人欺負。
先不說她的這句話是出自哪個古人的話,也不說她的話有沒有科學含量,但至少在那時的我看來,這是一句極有意義的話。
只是不知從哪天起我們就不在一起了,大概是上初中的時候吧,林真真的爸媽也就是我的小姨和姨父離婚了,他們把林真真留在了家裡然後一去不回了。
後來從爸爸的口中才知道小姨和姨父又有新的生活了。
後來我們就不曾再見面了。而我沒有想到的是我一直活在她的陰影下,我是真的不希望別人見到我時說,看,那個就是蘇澤,他是林真真的表弟。
我曾一度非常喜歡我的名字,蘇澤,而現在我卻非常害怕這個名字被別人提起。
我恨林真真,如我恨江郁一樣的恨。
林真真在這個城市的各個地方是小有名氣,如果不是那個新來的轉學生,林真真也不會在我們學校跟明星一樣紅。
江郁。我不知道林真真究竟哪裡得罪他了讓他這樣宣傳她。我曾去找過這個男生,那時他正和他們班的女生在一起說笑,我想我不是聽錯了,我聽到他說了林真真,是的,林真真。
那一刻我不是為我而去的,真的,我是為了林真真,為了我極不願意承認的表姐。
我不知道她究竟犯了什麼錯,但江郁不該在別人面前詆毀她,不應該我也不允許。
江郁很帥,這一點我承認,不難猜出林真真和他的關係,只是突然有點替她抱不平了,林真真居然惹上了這種人。
江郁的身邊不乏美女如雲,對於我這個不速之客他當然可以視若無睹,我親眼看見我們學校的校花許姣在他的身邊陪他笑著,有點可笑,不知道誰會成了誰的又一個終敗者。
江郁看到了我,他蹭地一聲跳下桌子走到我面前雙手抱拳說,是來報仇還是來申冤的。
我瞪了他一眼不說話轉身走了,和這種沒素質的人說話簡直是浪費時間。
突然有點想林真真了,不知道她現在怎麼樣了。
我決定去看一下林真真。
我仍然記得那條路,我還記得林真真那時牽著我的手說,小澤,記住了,這條路是姐姐家的,以後你要被人欺負了就來找姐姐,姐姐給你報仇哦。
我站在她家門口,門沒鎖,從門內傳出一陣刺耳的尖叫聲,我不擔心,那是電視的聲音,證明林真真是在家的。
我走進去,林真真坐在地上,衣服全都被翻出來扔在地上,她並沒有發現我。我在她面前晃悠了一會,她居然紋絲不動。電視上放著一個劣質的節目,我伸手將電視關掉了。林真真這才有了反應,她看了我老半天才站起身說,小澤是你啊,你來了。
藉著微弱的光我看見她眼圈紅紅的眼皮也很紅腫。她哭過了,林真真哭過了。
我這個天不怕地不怕的表姐她居然哭過了。還記得小時候我被好多小朋友圍在一起,林真真將我從他們的手中救出而自己卻被他們圍打,她渾身是傷都沒掉過一滴淚。而現她居然哭了。
她突然轉過頭,我被她盯的有些不好意思,於是就打哈哈,你沒去學?
她笑了笑卻反過來問我,你不是也沒去學。
我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頭,這個林真真什麼時候都不忘將我。
我沒問她為什麼哭,不用問也知道原因,那天我們說得話極少,最後要走的時候她說,小澤,回去好好讀書,不該管的不要管。
我終究沒把江郁的事告訴她,我不說她也知道,那我何不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好。
再見到林真真的時候,我不得不承認她的確是一個瘋子。
那次是初三,要期中考試了,學校組織我們每個班都派出一名班長檢查各個娛樂場有沒有我們學校的學生進入。
我負責的是最偏僻的地代,經過一家酒吧時裡面人聲鼎沸,好多人都是在酒吧門外還向裡邊望。那家酒吧名叫「夏錦年」。
猶豫了一會我還是決定進去看看。
果然在裡面發現了有我們學校的學生,只是他們都沒穿校服,但我認得他們,他們經常在一起打架,是學校的重點檢查對象。
突然聽到了一個熟悉的聲音,隨著聲音看去,我居然看到了舞台上的林真真。
是的,是林真真。
她穿的極為簡陋,只薄薄的一件襯衫和一個緊身褲。
我從沒看過她那個樣子過,我所知道的林真真只是行為上和別人不太一樣,卻不知道她在那麼多人面前居然還敢穿成那樣在舞台上跳舞。
酒吧裡的燈光比較昏暗,但我一眼就看到了舞台下邊的江郁。
他饒有興趣的盯著舞台身邊坐滿了酒吧裡的酒保小姐。
林真真閉著眼睛手指在空中比畫著,她在唱一首歌,歌的名字叫「甜蜜蜜」,她的聲音有些啞,她喝了酒,而且醉得不輕。
突然人群中一陣騷動,一個黑影闖了進來,他沖上台搶走了林真真的話筒然後抱著她下了舞台,有保安想來阻止,卻始終沒有上前。興許他是什麼大人物,那些人不敢動他。
我從沒想過林真真會那樣出現在眾人面前,但我恨林真真,因為江郁又趁機作了宣傳。
從此以後我再沒見過林真真,因為她離開了我們,傳說是她救了一個小男孩被車撞死的,我一直沒有相信這個傳言,林真真不可能那麼有愛心,那天晚上的她還一直在我心中,說句難聽的話,那時的她就像是小姐一樣,令人很難想像她會去救人。
不管怎麼說,她死了,永遠的離開了我們。不管我有多恨她,她畢竟再也回不來了。
是的,她走出了我的生活。
於是我向爸爸要求,我要轉學。
忘了說了,江郁還是和我一個學校。
我討厭他,但卻不恨他,我只恨林真真,但他卻不能和她相提並論。
永遠不能。
我是一個隨風而舞的花,我想擁有太陽的光芒,但卻害怕被燙傷。
——李晴
我叫李晴。
這是個俗的不能再俗的名字,「晴」這個字曾被我在字典裡用鉛筆狠狠的抹掉了。
我是想做一個不俗的女生,不想像我的名字一樣在百度網上一找就能找出一大堆,但他們描述的人卻不是我。
我不希望被淹沒在黃沙堆中。
從我上小學三年級起就成為學校的知名人物,現在我還記得,那天是我們剛開學,我看到有個高年級的男生欺負一個和我一般大的男生,於是我就掄起書包和那個男生拚命。
我說的是拚命。雖然那時我還不懂得什麼叫拚命,但那時的我卻是抱著這樣的心態來迎上那個男生的,可見那時的我是多麼的見義勇為,老師們是不是該為我頒發個獎什麼的。
事情的結果是那麼男生被我書包裡的文具盒打到了頭,估計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他好像要存心陷害我怎麼著於是就讓他媽找到了我們班,於是我在開學的頭一天就被校長在大會上給批評了一頓。我卻滿不在乎,到現在我依然覺得那一架打得好,雖然我就出手了一下,但從那天起全校同學都知道有這麼一號人物,她叫李晴可以和高年級的同學相拚。
於是在街上或是學校裡我總會聽到有的同學說,李晴是我姐,我讓她來揍你。李晴是我朋友,你要敢打我我找她去。
……
而身為李晴本人我卻在一邊洋洋得意,要的就是這種效果,雖然我不認識他們是誰。
至今我還記得被我救下的那個男生在校門口用手指著我給他姐姐說,姐,這就是李晴。
我想我不會忘記那個女生的長相,她長得很好看,跟電影明星似的,但她不適合那種裝扮,如果她能穿得委婉些那才是最好看的。
那個女生看起來比我大那麼一兩歲,個頭很高,她笑起來的樣子很好看,她說,你叫李晴?是你救了我弟弟?
我使勁的點了點頭,就伸手那麼一下,用得著用救這個字麼?
但她好像很滿意的咯咯笑了兩聲說,嗯,很漂亮,說吧,你想要什麼?
這回輪到我咯咯笑了,我的確很漂亮,但我什麼都不想要。
然後我就在她詫異的目光中走了。
笑話,就那麼點事還惹出這麼多招,還要什麼報酬。
從那天起我便對著鏡子練笑,一連練了幾個月,練到連我都覺得笑起來很隨便的時候就停止了。
我是很漂亮,這點不錯,可以說我比那個女生還要漂亮,這點不是我吹的。
我不是一個自戀的人,但我卻是一個追求事實的人,就像我很漂亮一樣,這點毋容置疑。
從上小學三年級開始就有人追我,那時的我雖然還不懂什麼叫好,但電視看得多了難免會有些效仿的,從我課桌出現了第一張紙條的那天起我就特別注意我們班的男生,倒不是我沒人追,而是我太出名了,班裡幾乎人人都像尊敬黑社會老大的一樣尊敬我,所以就沒人敢對我有什麼。
那是期中考試的前一天,早上到校突然發現課桌上有一個精緻好看的SD娃娃,再看課桌裡具然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許晴,我們好吧。
連落款都沒有。當時我心情那個激動啊,可是卻不能表現的太過張揚,雖然那是我最想買但卻一直因為錢不夠而沒買的SD娃娃。於是我在眾人看好戲的目光下狠心將娃娃摔到地上,然後狠狠的說了一聲,無聊。
這句話是我在電視上學的,我忘了那個電視劇的名字叫什麼,但情節就跟我差不多,那句無聊是那個女主人公說的。雖然那時的我還不太明白無聊的意思。後來那個送我東西的人就再沒有露過面,而書桌裡的紙條卻層出不窮,不是同一個人寫的,我敢肯定。
後來我轉學了,到了新的學校我才知道什麼叫有名,沒想到那個漂亮的女生居然和我同一個學樣,更沒想到的是她居然那麼有名,幾乎全校的人都知道她的名字,她叫林真真。
那天是我們在操場上上體育課,學校有規定不讓在學校吃零食,而林真真就在那時出現在我面前,她一邊咯咯的笑著一邊啃著冰淇淋,我們當時那個羨慕啊。那時我已經五年級了,雖然已經兩年了,但我仍然記得她,她咯咯的笑是誰也學不會的,包括我。
她走到我面前在同學們羨慕的目光中將她手中的另一個冰淇淋遞給我,然後又咯咯的笑著走了。
我想她還是記得我的,於是我也對著她的背影咯咯的笑了兩聲,這一次笑得比兩年前的好聽多了,她回過頭看了我一眼然後走掉了。
結果那天我剛笑完便被在一旁看了很久的教導主任抓住了,於是我就「光榮」的上了回黑板報。
於是從那天起我發誓我一定要做個像林真真那個出名的人物,不,是比她還要出名。
如果有一天我能在人群中抬起頭,那時的我將變得很勇敢。
——任小夏
我是一個很自卑的女生,我從不敢在人群中抬起頭,我害怕別人異樣的眼神,為此家人很著急。其實我也不算難看,準確得說是我長看一張大眾臉,只是走在大街上我會害怕別人盯著我的臉看,不知為什麼我總害怕他們的眼神。
用我媽的一句來說就是,這孩子,估計是小時候怕生了,現在都不敢見人了。
我不知道小時候的我怕不怕生,但我現在絕對不是怕生,我是怕見人。
我心甘情願的蹲在我的屋子裡,沒有人打撓,也沒有人來管我,更沒有人說,看看,誰誰誰今天打扮的很漂亮,誰誰誰今天又換了新裙子。
我討厭這種聲音,討厭它們無時無刻不在我耳邊迴響。
於是我變得沉默,我想用沉默來反抗它們,我低著頭不說話,蹲在夜裡最黑的地方,然後將頭埋藏在膝蓋上。
我喜歡這個姿勢,如我喜歡寧靜的夜一樣。
我常常幻想,終有一天我會穿著一身白色的連衣裙在眾人的目光下踩著沙灘上最淺的那粒沙走向大海。海風吹起我的長發,我閉上眼睛伸出雙手走擁抱大海。
那時的我將是最漂亮的。
我一直堅信,我可以很漂亮,只是還沒有到那個時候。
於是我一直等著那個時刻的到來,我一直低下頭,等到我可以昂頭的那天,我想讓他們知道其實我很漂亮。
就像江郁說的,小夏其實是最美麗的女生,只是別人發現不到你的美。
江郁和我是一個小區的,我一直記得那天的午後,我剛從遠處搬進這個小區,江郁就出現在我面前,他拿著一杯奶茶站在我面前,奶茶在陽光下顯得透明純白。他站在我面前說,給你。
就是在那個時候我認識了江郁,我常常問他為什麼那時會想起給我一杯奶茶,但他就是不說,他說,我想給就給。
我笑了笑,不說就不說。
我一直以為江郁會是個調皮的學生,卻沒想到他在學校竟會是個好學生。而且成績好的沒話說。
上小學的時候我和江郁一個學校,剛進學校的那天我就看見分班欄上江郁的名字,好多人圍著看,江郁的名字被寫在前排,上面大大的畫著一個「五一班」的字樣。甚至有聽到身旁的人說,哇,江郁耶,又可以和他一個班了,不知道哪個老師這麼幸運可以教到他。
後來開學典禮上我才知道江郁原來是全校第一名。怪不得校長唸到他名字的時候都是樂呵呵的。
江郁在開學的第一天就很搶眼,沒有想到的是我也成了搶眼人物。那天的開學典禮也是頒獎典禮,校長念名字時我在聽歌,是一首名叫「糖紙」的歌:
我隨風飛舞
在空中跳著舞
你微笑著拋開我
我並不在乎
輕輕的旋轉
飄離了你視線
飛過人們的身邊
像只蝴蝶
我是一片糖紙
剛離開你的唇邊
寂寞的發現
這城市陽光很刺眼
我只是一片糖紙
曾經我的心很甜
現在只能隨風
飛到別的世界
美麗的飛舞
像風一樣自由
永遠的懷念
你手心的溫暖
這首歌不算不太好聽,我喜歡它的歌詞。這首歌是我的日記本上的一個背景,是江郁送我的生日禮物。
就在我聽得聚精會神的時候,突然旁邊的同學說,任小夏,快點,有你的獎,校長有念你的名字。我狐疑的取下耳機,卻發現一圈的人都是望著我,於是我很鬱悶的走出了隊列。
事實證明那天我的確是被他們給耍了,校長沒唸我的名字,於是我就在全校三分之二的同學的笑聲中重新回到了隊裡,從這件事後無論什麼時候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寧可不理他也不要被人當笑炳看。
我就是這樣,吃過了一次虧不可能再有第二次,除非我是傻子。
從那件事後江郁說他要每天都送我回家,我不知道他要幹什麼,但對於他這樣誠懇的請求,對我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
他心甘情願每天陪我這個差生多呆一節課,我踏踏實實的讓他等,只要他願意,就讓他等。
於是從那以後我的身邊就多了一個高材生的保護,他總是給我拎沉重的書包,他也總是在我們班外耐心的等著我。
我媽說,小夏啊,你天天和江郁一起上下學怎麼沒沾上人家的半點聰明勁啊,都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怎麼你就是紅不了啊。
對於我媽的這番說詞我總是選擇用沉默來回答,對於她我是無話可說的,可能我在她心中也是一個沒有一處是好的女兒吧,我任性、無法溝通、學習不好、不好好學……我不知道究竟在她心中是什麼樣,但我知道是絕對不會好的。我是一個無法滿足父母的孩子,這一點是我永遠也無法彌補的,我不知道他們想要什麼,是要我快樂?還是要我幸福?還是要我做他們口中的別人的替身?
江郁說,別想那麼多,只要自己開心就好了,我只能嘆了口氣不再理會他,他是不明白的,不明白我為什麼嘆氣,更不明白我究竟想要做一個什麼樣的人。
我是真的真的很想做一個他們都喜歡的好孩子,只是有些事不是我能左右得了的。
你不會明白,我永遠站在你看不到的那邊。
——江郁
我叫江郁。
從一開始我就猜不透這個名字的含義,江郁。我一直想不通別人的名字都可以那麼好聽,我的名字居然只叫簡簡單單的叫了個郁字。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給我起這個名字,我也懶得去猜。我就是這樣一個懶人,估計這個缺點和我的名字有關。
小夏曾經說過,我帥得簡直沒有天理,帥得一踏糊塗。我知道這是那妮子故意損我,但我覺得還是有些符合的,比起我們學校那些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人,能和我相比的不算太多。
我還是比較喜歡小夏這個名字的,它給我一種夏天池溏裡的魚游泳的感覺,讓人有很清爽的感覺。反倒是小夏這個女孩就不是那麼清爽了,她對我總是一副不滿意的樣子,總是拿她的眼睛對我瞪,瞪眼是不是,我就不信我這大眼睛瞪不過你那小眼睛。每每聽到我說這個她便會對我又是一個白眼,然後低下頭說,不理你了。
說實在的,小夏這個女孩確實不算太漂亮。小眼睛塌塌鼻,皮膚也是男生最紅火的黝黑色健康膚,個頭也不算太高,總是在我的眼皮下算是沒發現她有哪一點美女的樣子。
不過小夏笑著的時候是最好看的,但她好像都不怎麼笑似的,生氣的時候一聲不哼,高興的時候就戴上耳機聽歌。
不過我仍記得那一次,她算是笑得很開心的。那次是星期天,難得小夏來我家找我,她要我陪她去採集一些花樣標本,於是我陪她去了離城很遠的山坡上。
三月的山坡上,油菜花開了滿山坡,一塊一塊的很耀眼。小夏就是在這時對著我,不,是對著滿山的油菜花笑了,她邊跳邊說,江郁,你看這裡的油菜花開得多美。是很美的,不過,再美也比不過小夏的笑容美。
那一次算是我真的見到她笑了,那個山坡很靜,幾乎都沒有什麼人在那裡走動,油菜花一直在陽光下盛開著,滿山的金黃色用小夏的一句話來說就是像星星一樣。
到現在我都後悔那時沒能拿個相機給她照張相,她其實笑起來真的很漂亮的,我告訴她時她只是嗯了一聲然後就又低下頭了。
後來我上初中了,小夏比我小一屆她還在小學蹲著,上了初中才知道什麼叫情侶。雖然這種詞彙在我們初中生來說是禁止的,不過如果在初中的時候不嘗嘗這些甜頭你就真的不知道什麼叫初戀。
記得我們小區裡比我大三屆的學長曾說過,高中時嘗嘗初戀的甜頭啊,那可真是美啊,要是你高中時沒戀愛過那這一輩子都不可能會有第二次了。
他說的太蒙太奇了,我當時聽不懂,後來我才明白,不管怎麼說他的意思還是說要珍惜現在的時間。
不過照現在看來,他的話已經過時了,因為初中隨處可見的都有情侶,有的居然還敢在校長面前成雙成對的,如果不惹出什麼太大的麻煩估計老師都不想橫加干涉的。
我只是想嘗嘗這樣的甜頭,並不是想真的什麼什麼。於是我找到了任小夏,告訴了她我這個想法。我以為這妮子要麼會贊成要麼會反對,沒想到她先是以一種看外星人的眼神看著我然後說,無聊。
我暈,這能是無聊麼?
於是我又對她施行第二條方針,我說我要她當我女朋友。請相信,我只是隨便說說的,我真的沒別的意思。
她沒有理睬我而是沉默的走到她家門口然後背對著我說,江郁,你以後不要再和我說話了。
不說就不說,她以為她誰啊,我不就是想和她開個玩笑麼。
於是我也不再理會她,這個妮子腦子肯定有毛病。
我一直沒有找女朋友,不知為什麼每次想要和我班的女生說話時腦子裡總會出現任小夏,她總是穿著一件白色的連衣裙在人群中低著頭走著,一直走一直走。在我的印象中她是從來沒穿過白色衣服的,她總是嫌自己皮膚太黑。我想我是不是中毒了。
如果說任小夏讓我中毒的話,那林真真絕對是讓我吃了罌粟花的種子了。
認識林真真其實是在我要升初三的時候,那年暑假我表弟來找我,我媽說讓我好好對待表弟,他想去哪玩就陪他去哪玩。
沒想到的是這小子人不大膽倒不小,他居然說要去酒吧玩。當時我嚇了一大跳,差一點就想跑去告訴姨媽問問她養了個什麼兒子,不過我最後沒有去,因為表弟已經把我拉到酒吧裡了。
不得不說,那家酒吧確實挺好的,酒保也挺客氣的,表弟偷偷告訴我說,他很喜歡這家酒吧,老早就聽說它的名聲了。我看了看酒吧的名字「夏錦年」,我都在本地倒也沒聽說過它的大名。
酒吧裡倒不像我想像的那麼亂,那裡的人大多都是在一旁喝酒,突然從台上發出一陣叫罵聲。是一個喝酒喝醉了的男人和一個長得很好看的女生在吵架。
男人指著台上的女生說,老子掏了錢,讓你唱你就唱。
女生笑了一聲然後罵著,滾,老娘又沒賣給你,憑什麼給你唱,今天只是高興了唱兩句,怎麼就碰了你這種人。
那女生是我們學校的,我見過她,她總是不穿校服卻能在校園裡走動,沒想到她居然還敢來這裡,心裡不由得對她佩服了一番。
表弟告訴我,那個女生就是這家酒吧的台駐,她叫林真真。
我點點頭,卻沒告訴他其實林真真是我們學校的。他繼續說,我同學告訴我,如果在這裡看到有一個長得很漂亮的女生站在台上那絕對是林真真。
我哦了一聲又抬起頭卻發現那男人居然爬上的檯子,他和林真真面對著面,台下的保安卻視若無睹,各自做著自己的事。
於是我再也看不下去了,我掙脫開了表弟的手在酒吧裡眾多人的觀注下爬上檯子拉著林真真的手跑出了酒吧。
這是我第一次這麼面對一個女孩子,雖然在學校已經看過她成千上萬次了,但對於她這麼個名人我還真是第一次牽著女孩子的手呢。她在發抖,她居然在發抖。她的手心裡冒出很多汗,連我的手都被汗水浸濕了。她不說話也不理我就一直被我這樣拉著,那一刻我又想起了小夏,想起了身後牽著的人是她。
不知何時連我都有點氣喘吁吁了她才喘著粗氣說,好了吧,沒人追的。
我放開了她的手,她臉上有些微紅額頭的汗水也把前額的頭髮浸濕了,她攏了攏頭髮笑著說,帥哥,多謝相救啊,我叫林真真,日後一定會報答的。她咯咯的笑了兩聲,然後轉身走掉了。
我十分驚訝她的感謝話,什麼態度,也不問問名字,以後你還會記得我是誰啊。
正在我鬱悶的時候表弟來了,他先是把我數落了一頓然後說,哥,你是不是認識林真真啊,能不能給咱也介紹介紹,咱可是都追她老久了,就是沒排上號。
我不理會他的說笑,我突然發現任小夏的回話方式也是有些管用的,我也學著瞪了他一眼然後轉身走人。
開學的時候分班,我第一眼便瞧見了名單上林真真的名字,在看完她的名字後我又發現了我的名字,我們居然在一個班。
於是我又一次看到了林真真,但她好像不記得我了,她經過我身邊的時候我以為她至少會說句,我們一個班了但是她沒有,她只是從我身邊經過了,然後頭也不回的隨便找了個位子坐下了。
林真真果然是狠角色,開學的第一天班上人就認識了她。
那是排座位時老師把名字寫到了黑板上,然後林真真就看著黑板上的名字站在教室裡說,誰是孟洋?一片寂靜後她又笑著說,孟大帥哥,麻煩你站起來一下。
這下全班都笑了她也隨著咯咯的笑了,在吵鬧的教室裡我仍然聽見了她咯咯的笑聲,那是一種很奇怪也很好聽的笑聲,是我所沒有聽過的。
於是一個男生站起來了,他紅著臉站到走廊上讓林真真過去了。
我是非常非常後悔那次沒和林真真說話的,這種被人輕視的感覺真不好受。
孟洋是個很奇怪的男生,他總是默默的幫著林真真做事情,他總是會在早上幫林真真把桌子上隔了一夜的灰擦掉,他也總是會在林真真所在的位置的窗邊擺上一盆好看的君子蘭,據我和他同寢室的朋友說他那盆君子蘭寶貝的跟個什麼似的,有人看中了說出高價買了它他都不肯,這小子現在居然捨得讓林真真摧毀。
其實林真真這女孩挺好的,不做作也挺勇敢的,這種女生絕對是那種敢愛敢恨的類型的。怪不得天天都能收到那麼多的情書,現在像這種女生不多了,我班原來那些女生總是喜歡在人前一套背後又一套,裝得很天真爛漫其實她們打群架的時候比男生還狠。這一點林真真是沒有的,她好從來沒打過架更不用說是群架了。
不知道林真真發現沒有,孟洋那小子總喜歡往她那看,有時林真真撲粉時猛然抬起頭孟洋就馬上把頭轉向別處,這一點我是看得很仔細的。
我一直這樣的觀察一個女生,我從來都沒有這麼仔細的注意一個女生,我總是被其他女生所注意的,而如今當年可以迷倒一片女生的江郁現在居然這麼留意一個女生。
我說我是不是瘋了。
那天放學後林真真沒有像往常一樣的走,她先是走到我身邊然後找了個位置坐下,再就是盯著我看我做作業,大概半個小時後,她突然咯咯得笑了兩聲說,從今天起我決定追你了。
請相信那時的我是沒有一點驚喜的感覺的,我只覺得這好像就是一個笑話,一個像烏鴉和天鵝結婚了的笑話。
我想不到的是林真真居然是真的在追我,她總是喜歡在我的單車後面追我,我騎得越快,她就追得越快,我以為滿頭大汗的她是不會再追了沒想到就我停下來買汽水的時候她居然追上來說,喂,要兩瓶。然後抓起其中一瓶擰開蓋子對我說,帥哥,跑得挺快得麼。
賣汽水的老闆笑呵呵得對我說,你女朋友長得很漂亮啊。雖然虛榮心得到了極度得滿足但畢竟她不是我女朋友,我瞪了那老闆一眼說,找錢。
等我到了單車那邊才知道我是甩不掉林真真的,她悠哉悠哉得坐在單車後的座位上對著我咯咯得笑著,帥哥,怎麼了,誰惹你生氣了。
說實話,我不討厭她,我就是習慣不了這種氣氛,我是真的不知道她究竟要幹什麼,就像我是真的不瞭解她一樣。
於其這樣不如說我是有點喜歡林真真的。大概就是有點吧。
我不會表達不等於我不會說話。
——蘇澤
他們說思陽高中是市裡最好的高中,於是我轉到了那個高中。但那不是我想要學校。
我所要的是一個沒有人提起林真真也沒有人說那些關於林真真的事的學校,那裡的人可以很壞也可以很笨,最好笨到什麼也不明白,什麼也不清楚。
只是我扭不過他們,他們一聽我說要轉學就一個勁得把我往思陽擠。
我知道他們為了我操了不少心。思陽高中是市裡一流學校,什麼都是最好的,很多人都不擠破了腦袋也要往裡面擠的,但思陽高中是不會接收那些第一志願不在本校的而且成績不夠的人。
只是他們費心了,若不是我成績當時在全縣是第六名的話我敢保證他們就是把自己都賣了思陽也不會收我的。
我敢保證,這一點。
忘了說了,林真真也算是這個學校的學生。
所以我是死也不願意進那個學校的,於是我抗義了三個星期,最後3以全家總動員的理由把我塞進了那個高中。
說實話,我是非常非常恨他們的。我不知道我究竟是為自己活的還是為他們而活的,他們總喜歡干涉我的一切,我的愛好甚至我的生活。
我恨透了他們同樣也恨透了那個學校。
請相信當我踏入校門的那一刻我是帶著滿腔的憤恨去的,但與其相反的是,居然沒有一個人提到林真真,沒有人說她是瘋子也沒有人說起她的一切,更不會有人提到蘇澤。
我突然覺得很納悶。
於是我打算找個人好好問問。
一路上有好幾個人都是男男女女一起走的,我也不好意思去問,走過涼亭的時候發現那裡有一個女生好像在看什麼很專心的樣子。那是一個榜樣欄,上面密密麻麻的刻著許多人的名字,在那些名字中間我居然發現了林真真。
我想如果我沒有看錯的話那的確是林真真。
她的名字被放在最顯眼的地方,用很深的行印刻下了林真真。
為了證明我不是眼花於是我用手觸摸著冰涼的石欄。
真的是她,那個行印顯得紅豔十分,居然將我的手指劃破了,於是我無柰得笑了笑,看來林真真是不打算讓我來看她。
我剛準備走卻發現那個女生一直盯著我看,她的眼睛有些潮濕顯然是剛剛哭過了,我朝她笑了笑她卻不說話只是一直盯著我看。
突然那邊小跑過來一個男生,看樣子他是來找她的,於是我對她揮了揮手轉身離開了。
我突然覺得這個學校很適合我,真的,大概是沒有了那些關於林真真的流言吧。這裡好像沒有人記得她,除了那個看榜樣欄的女生。
一陣響亮的鈴聲過後校園裡馬上變得很靜,只有我不緊張,因為我是轉學生,去學的日子也沒說明白,只說讓我先到學校裡去看看。
我走到操場上卻發現一個女生也在那裡,像是學生又不像學生,如果她沒有背那個耐克包的話我是真的可以認為她是老師。
她穿著一身豔紅色的外套,髮型誇張得要命,她一邊走一邊聽著MP3嘴裡還嘟嚷個不停。忽然她像發現了什麼似得朝我走來,一邊走一邊笑呵呵的說,喂,都上課老半天了你怎麼不進教室啊。
你不是也沒進教室嗎?
她先是一愣然後笑呵呵的說,你不認識我嗎?我瞪了她一眼說你誰啊?對於我的執拗她也不生氣反而又插上耳機說,看來是新生啊,以後你就會認識的。
於是我一頭水霧的被她扔在了原地。
她很漂亮,但沒有林真真漂亮,可以這麼說。
只是她很會配衣服,衣服的顏色和她的皮膚很配,我不是專門研究女生的,如果你要這麼認為的話我也沒話說。她是真的漂亮。
思陽高中看來真的是人材輩出,對於我這個學習天才校長居然也不像原來那個學校一樣對我恭恭敬敬的,只是像對待平常學生一樣給了我一個班級表說,選一個吧。
於是我一眼就望到了高一四班。
我說我就在高一四班。然後校長頭也不回的對我說,去吧,如果不認得路的話可以讓李老師陪你。我抬頭看到了他手指的地方,那個男老師正一臉誠懇的看著我。我說,我一個人就行了,順便看下學校的風景。
我獨自走出校長辦公室,那個男老師沒有追來。我知道他在給學生批改作業,估計下節課是他的課,要不他也不會滿頭大汗在那裡看著我發愣。
我突然想到了那個穿著紅衣服的女生,她應該是我來思陽第一個和我說話的人吧,不知道她會在哪個班裡。
終於我找到了高一四班,我隨便一指的班也不是什麼壞班,確切來說是思陽高中裡的班級沒有一個不是好的。哦,除了林真真吧,聽爸爸說那個校長被教育局調到鄉下了,據說就是因為林真真的事他才被下調的。
我推開教室門一眼就看到了講台上站著的那個女老師,她先是很有禮貌的問我是不是今天的轉學生然後又笑眯眯的讓我作了自我介紹。
正在我自我介紹作到一半的時候門突然響了,一個紅衣鮮豔的女生從門外走來。哦,是她,那個紅衣服的女生,她抬頭看了一下講台然後就一臉笑意的對我說,喲,你也在這個班啊,我們這算不算緣分呢?然後她呵呵的笑了兩聲就走到她的座位上了。可能是我想歪了吧,我覺得她好像要咯咯的笑,但卻笑不出來又改作呵呵笑了,我突然又想到了林真真,想起了她咯咯的笑,這世上大概除了她以外便沒有人再會那樣的笑了吧。
很巧的是那天我居然會坐到紅衣服女生的後邊,她叫李晴,這是我在老師點名讓她收語文作業的時候才知道的。看不出來她學習還很好,我以為這樣的女生都和林真真是個學習白痴,沒想到她的古詩文竟和我有得一拼,她總會拿些莫名其妙的句子讓我猜讓我分析,等我分析的腦子都疼了時她會笑呵呵的說,傻啊,這是我寫的。然後她就抱著她的寶貝作業本笑個不停。
不得不說她寫得真的很好,個性鮮明而且內容充實,我承認我不是一個評詩家,但我卻是她最鐵的粉絲,鐵到她的每一首詩我都喜歡。
她說她的那些詩是不發表的,她喜歡寫寫畫畫,等到長大後還可以拿出來看看。有一次她開玩笑的對我說,我寫這些東西呢其實是為了我以後啊,要是有一天我混得沒飯吃了就拿它們到街上賣,也許還能賣個幾塊錢的吃幾頓呢。然後她又皺著眉頭說,蘇澤啊,你說我以後要是真的沒飯吃了怎麼辦啊,不會真的拿我的畫去賣的吧,這肯定賣不了幾個錢的。
於是我一邊埋頭品味她的作品一邊說,李晴,要是你以後沒飯吃了就來找我,我一定不會讓你餓著的。每每此時她會笑呵呵的對我說,傻帽。
好,我心甘情願作傻帽,只要她會來找我。
李晴是個極細心的女生,她總會在最早一刻糾正好我數學作業本上忘掉的小數點,她總會為了一個小數點和我拼三節課外活動,有時為了私心我故意不點小數點,她發現後就會馬上找到我告訴我錯處。對於許晴我是十二萬分的佩服。
不得不說,李晴這個女生是很大膽的,有時覺得膽大的有點過了,她總喜歡在操場的花池邊找些螞蟻去嚇那些膽小的女生,我雖然很不看好她的這種做法,但卻由此發現她不像別的女生那樣做作,看著滿操場的女生嚇得四處亂攛,她居然在一旁呵呵得笑著。
我突然想起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曾經被一個男生欺負然後被一個女生救了的事,我曾記得那個女生說,我是李晴。隔了這麼多年我一直記得,但她卻好像已經把我忘了。我仍然記得那天正好是我的腳扭傷了,如果我的腳好好的話那個男生未必是我的對手,李晴就是在那個時候出現的,她剪了一頭很短的頭髮,有一剎那我還以為她是男生,她掄起書包就朝那個男生的頭上砸去。我不知道她書包裡有什麼,但那個書包確實很重,那個男生的頭上因此被砸了個大包。
如果說我的記性好的話那麼今天早上吃了什麼到中午我就會忘,如果說我的記性差的話至今我仍然記得三年級時李晴在林真真面前的神情,那個樣子是林真真學不會的,是那樣的驕傲。大概這便是我的驕傲吧。
如果我累了,請給我時間,讓我消失,到你看不到的地方去,從此孤獨。
我們的故事未結束,還要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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