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民眾向勞工局投訴知名健康事業公司應徵工作時,上班第一天就預先收取「一萬元保證金」,如果工作不滿一年離職,保證金就不歸還。勞工局表示,業者此舉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依法處以新台幣六萬元罰鍰。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民眾求職時要特別留意徵才廣告內容,如果看到廣告長期刊登、未留詳細名稱地址、僅以手機號碼聯絡,或洽詢時對職缺內容未完整說明、馬上要求面談等,都有可能是有問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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