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雙薪四口 年所得未滿68.8萬不用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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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tis
時間:
2011-4-18 19:09
標題:
雙薪四口 年所得未滿68.8萬不用報稅
全國綜所稅申報戶超過530萬戶,單身者只要年滿20歲、未在校就學、有所得者,就要單獨申報綜所稅,不能再與父母合併申報,但若符合一定條件,可以申報父母為扶養親屬;至於已婚者,則要跟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合併申報綜所稅。
單身有所得者 須單獨報稅
不過,如果年所得低於一定標準,可以不用申報綜所稅,綜所稅免辦結算標準依免稅額(每人8.2萬元、70歲以上12.3萬元)及標準扣除額(單身7.6萬元、夫妻15.2萬元)的合計數計算,上班族還可計入薪資扣除額(每人10.4萬元)。
舉例而言,單身、沒有扶養親屬者,年所得15.8萬元以下,不用申報綜所稅;如果是單身上班族、沒有扶養親屬,可再扣掉薪資扣除額10.4萬元,年所得26.2萬元以下免申報。
若是已婚、無扶養親屬,年所得31.6萬元以下免申報;雙薪頂客族,年所得52.4萬元以下免申報;如果是雙薪、育有2名子女的4口之家,可以再多扣掉兩個免稅額,年所得68.8萬元以下免申報。
但是,就算符合免申報標準,如果民眾有扣繳稅款及可扣抵稅額,例如薪資所得被扣繳稅款,還是要申報綜所稅,才能拿回退稅款,否則退稅款就白白送給國庫了。
由於今年國稅局提供稅額試算服務,退稅案件也適用,部分符合免申報標準、且有退稅的民眾,可能會在4月25日前接到國稅局通知書,屆時只要透過網路或書面回復確認,就算完成申報,最快7月底就會領到退稅款。
另外,夫妻必須合併申報綜所稅,即使戶籍不在同一戶,仍然要合併由一方申報;如果夫妻因分居而互不往來,無法合併申報綜所稅,則要在申報書內載明配偶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並註明已分居,分別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
去年才結婚或離婚的夫妻,今年申報綜所稅,可以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但應檢附戶籍資料作為證明。
民眾可以先試算應納稅額,看看哪一種申報方式稅額較低,再決定分開或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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