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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uissai    時間: 2011-3-9 20:53     標題: 雪 靴

雪 靴

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們大打出手,
是我首先把他從,他用手推開我,我扯他的頭髮,
把他的眼鏡也扯了下來,他發怒,把我推倒在地上,
我拿起梳妝台前面的一張木凳發狂地扔他,他的額頭被我扔中了,
流出鮮血,他怒不可揭,從床上跳起來,捉住我雙手,
把我整個人揪起,再扔在床上,我們都驚異於自己的野蠻和粗暴,
一對受過相當教育的男女,最終竟以武力來解?感情問題,
也許對一個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實在無法宣洩。

我跟阿政是因為工作認識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間報館工作,
我剛剛從大學新聞系畢業,加入那份日報當記者,
那是一份相當有份量的報紙,阿政是我的編輯,他比我早入行六年,
也是我的師兄,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記者,
他教了我很多東西,可是,那個時候,他有女朋友,
那個女孩子是別間報館的記者,他們是同學,
那位女孩子也是一個很出色的記者。我不敢向阿政表白,
幾個月後,他與女朋友分手,聽說她愛上了一個外國通訊社記者
而且要結婚了,阿政根本沒時間傷心,就在那個時候,
副總編輯派我和他到英國倫敦採訪。

我們到達倫敦,那一年,天氣特別冷,倫敦也下雪,
我帶備了各種預寒衣物,還包括一對雪靴,
有經驗的朋友告訴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夠的,腳掌會生凍瘡,
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只穿?一對普通球鞋,
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兩次,「你沒事吧?」我扶起他,
「沒事!沒事!」他很尷尬,我想,他的腳在那幾天內
一定長滿了凍瘡,我看見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
「你穿甚麼尺碼的鞋?」一天採訪時我問他,
「七號,你為甚麼在這個時候問這些問題?」他問我,
「沒甚麼」我說,第二天,我在出發去採訪前到百貨公司
買了一雙七號的雪靴給他,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
「你去了那裡?我們要遲到了」他板著臉孔說,
「你先換上這對鞋,不然你那一雙腳會凍壞」,
我把那雙雪靴交給他,他看到那一雙雪靴,很是感動。
「你......你用不?這麼客氣,多少錢?」
他靦腆的問我,「是禮物,你快換上它吧!我們要遲到了」
我催促他,他脫下腳上那雙球鞋,我看到他的腳已長滿凍瘡
「有時候,我懷疑你是故意讓自己受這種痛苦來忘記失戀的苦」,
我對他說,他把那一雙球鞋扔進垃圾捅,沒有理我,我看見他穿?
那雙雪靴走在雪地上,心裡覺得很滿足,在英國的最後一天,
不用採訪,我們去遊泰唔士河,「阿政,你忘了她好嗎?」我問他。
「為甚麼?」他問我,「沒甚麼」我沒勇氣告訴他我喜歡他,
「我不想看見你這麼沮喪嘛!」他從口袋拿出一條深藍色的圍巾,
跟我說「給你的」我沒想到他會送禮物給我,我問他「甚麼時候買的?」
「你別理!」他一臉得色,我把圍巾繞在脖子上,問他「好看嗎?」,
「好看」他望著我說。
我們手牽手在泰唔士河畔漫步,我們的戀情在英國開始,
我時常覺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學生活是胡裡,
胡塗過的,阿政看的書比我多幾千幾萬倍,他有才氣,
我很害怕他會愛上一個比我條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訴自己,
我要努力做一個配得起阿政的女人。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後,
大家都儲到一些錢,我們看中了北角一個六百多尺的小單位,
決定買下來,用作將來結婚,那時後,我是想嫁給阿政的,
阿政也說過會娶我,入伙的第一天,阿政抱著我繞客廳
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陽台,他作勢要把我拋到街上,
我跟他說「好!你殺了我吧,你殺了我,再沒有人會這麼愛你」
他抱著我他是不捨得我不愛他的,同居的生活很快樂,
我一直害怕兩個人共同生活會影嚮感情,但我們沒有這個問題,
我們之間發生了另一個問題。

就在我們同居之後半年,一份新報紙即將出版,
總編輯洪樂平是阿政的舊同事,他找阿政跳糟,
薪水是他原來薪水的一倍,也請他帶幾個記者過去,
阿政考慮了很久,新報紙的薪水雖然很高,
但阿政卻擔心那份報紙辦得不好,萬一倒閉了,
就會變成失業,他向來是一個深思熟慮的人,況且他也念舊,
不捨得離開一直工作的報館,我跟他的想法剛好相反,
我認為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們應該趁著年輕出去闖一闖。
阿政終於作出了一個他認為很明智的決定,他留下來,
而我則到新報館工作,那麼即使新報紙做不住,我丟了工作,
還有他那一份薪水,萬一新報紙很成功......其實他沒有想過新報紙會成功,
不過他說服不了我,便讓我去試試。

我在新報紙的職位是編輯,沒有了阿政的照顧,
許多事情我都要自己做決定,我想做一個和阿政一樣出色的新聞工作者,
阿政的估計錯誤了,新報紙非常成功,銷量還超過了
我以前工作的那一份報紙,這個時侯,他們當然不需要阿政。
我的工作受到洪樂平的讚賞,他很提醒我,給我很多機會,
雖然有時會把我罵得狗血淋頭,但我也從中得益不少,
他處理新聞的手法比較煽情,跟阿政的做法不同,
所以阿政常常批評我們做的新聞,我們會為一宗新聞的處理手法而吵架,
由於表現出色,我在三年間升職加薪數次,在行內也有人讚賞,
我很高興,因為我和阿政的距離接近了,
從前經常有人在我背後說我利用他,現在證明了我不是利用他,
我要讓人知道,我配得起阿政,阿政那時已是副總編
輯,也在那個時候,我發現我和阿政出了問題,他懷疑洪樂平追求我,
「沒有這回事」我跟他說,「那他為甚麼要提拔你?」
他反問我,我很氣憤,阿政這樣說,就是不認同我的才幹,
他認為我的發展那麼好,是因為我的美色,「你一直也看不起我」
我罵他,「不是」他為自己辯護,「當初是你作決定的」我說,
「我知道」他說「我卻不能阻止你愛上別人」「我沒有」我抱著他說,
「我只喜歡你一個人」「我也是」他緊緊地抱著我,那以後,
他沒有再懷疑我跟洪樂平。一年之後,我又碰上另一個發展機會,
洪樂平準備大展拳腳,他決定脫離報界,成立一間公關顧問公司,
那是一門潛力很大的生意,他找我當合夥人,我跟阿政商量,
他反對,「好端端當一個新聞編輯,為甚麼要轉行?」
他問我,那時候,我已厭倦了當一個天天報道人間慘劇的記者,
「當記者可以有什麼前途?」我反問他,
「開公關公司是一盤可以賺大錢的生意」,
「你什麼時侯變得這樣市儈?」他冷笑,
「你什麼時侯才肯變得現實一點?」我反過來問他,
「我沒有你那麼喜歡錢」他說,「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
我衝口而出,「是的,我是個不會賺錢的男人,
你去找個會賺錢的吧」,「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喜歡怎樣便怎樣」他不再跟我討論,
我答應了洪樂平跟他合組公關公司,我以為阿政會慢慢接受我的選擇。

我們公司的生意比我們意料中要好,第四個月後已經賺到錢,
我和阿政見面的時間也越來越少。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
報館的一名記者在北京採訪時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門,
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連替他收拾行李的時間都沒有。
「我出去了」他拿著旅行袋說了一聲就出門,那時是嚴冬,
北京應該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國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我趕忙在鞋櫃裡
找出那雙雪靴,拿去給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經登上一輛計程車了,
阿政從北京回來的那天晚上,腳上長滿了凍瘡,我覺得很內疚,
「你為甚麼不帶那雙雪靴出門?」我埋怨他,他沒有理我,
攤在床上閉上眼睛,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熱水出來替他洗腳,
我還是頭一次替男人洗腳,「你幹甚麼?」他坐起來問我,
「替你洗腳」我低頭用毛巾替他洗腳,跟他說「把腳洗乾凈,
然後塗藥膏」我一邊替他洗腳,一邊忍不住流淚,
我想起我在英國買那雙雪靴的情景,我記得他在酒店裡脫下那雙球鞋時,
腳上長滿了凍瘡,這麼多年了,為甚麼我們會走到這
個地步?我捨不得,阿政捉著我的雙手說「傻女,別哭」,
「我們會一起到老嗎?」我問他,他點頭,但他的諾言沒有兌現,
他的事業停滯不前,我的事業則可說是如日中天,我
在公關公司拿來的薪水,加上分紅,每個月有接近十萬,
是他的一倍,從前認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他開始對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換一個更大的單位,但阿政反對,
「為甚麼要換?我喜歡這裡」他說,「你不覺得地方太小嗎?」
我跟他爭辯,「我沒有錢」他說,「可以用我的」我說,
想不到我這句話正好刺中他,「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說,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問他,他沒有回答我,我們躺在床上,
整晚背對背不說話。換屋的事擱置了,但我們爭吵的次數越來越頻密,
每當我興高采烈跟他提到我的工作是,他總是冷冷淡淡的說
「我們的距離越來越遠了」,沒有支持,也沒有鼓勵;
或許他從來沒有想過,我努力是因為想配得起他,我
不想輸給他以前的女朋友,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
我們又討論換屋的問題,「我們要換過一間屋,
我的東西已經沒地方放了」我跟他說,他在床上看書,
對我的說話好像充耳不聞,「你聽到沒有?」我問他,
「要搬的話,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給他氣得七孔生煙,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說,我很憤怒,把他從床上揪起來,
他用手推開我,我們打起架來,在這天之前,我們已經兩個月沒有做愛。
我沒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淚,
「我們分手吧」我說,他沒有反對,我把我們聯名買的單位賣了,
還了銀行的貸款之後,把餘下的一半錢存入他的戶口,從此我們各不相干。

手後的第一年,我們連朋友也做不成。分手後的第二年,
他介紹了一宗生意給我,我們偶然會通電話,
我知道他正在跟一個女孩子來往,那個女孩子比他年輕十年,
是他一位朋友的秘書,我見過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
就像我當年仰慕阿政一樣;跟我不同的是,她沒有覺得自己配不起阿政,
她不認為阿政需要一個和他一樣出色的女人,
「他很大男人」這個女孩子對我說,從前我也知道阿政是個大男人,
我以為自己是個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為了他,
愛情是我生存的動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這種大女人中的小女人,
而是一個末有野心,甚至沒有進取心的女人。分手第三年,
阿政告訴我,他要結婚了,「她想要個名份,我的年紀也不少了」
阿政一邊搔頭一邊說,我都忘了,他已經三十八歲了,
「恭喜你,會請我喝喜酒嗎?」我問他,「你有空嗎?」
他問我,「我還是第一次喝舊情人請的喜酒,我一定會來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於懷」阿政說,「什麼事?」
「那天打了你,對不起」他說,「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應該還手」「當時不可能不還手的」我笑說,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嘴一家酒店舉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帥,
以前我們一起的時侯,我也瞳憬過我們的婚禮,
我只是想著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沒想過新郎是怎樣的。
我送給阿政的新婚禮物是一幅油畫,可以掛在客廳裡,我想了很
久該送什麼禮物給他,最後,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畫,
讓他家裡永遠有屬於我的東西,在宴會廳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謝謝你來參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說,「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說,
「什麼事?」,「那一雙雪靴,是你拿走了,還是我拿走了,
搬屋時很亂,我都忘了」我說,「是我拿走了」他說,
或許是我一廂情願,我覺得阿政還是愛我的,他沒有忘記那一雙雪靴。

我還有一件事沒有告訴阿政,我後來又買回北角那個我們一起住過的單位,
時常站在陽台上,想起他抱著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
沒有人會像我一樣愛他,站在陽台上,我會希望香港下雪,
那麼阿政就可以穿上我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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