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職 系: | 一般民政 |
| 職 稱: | 里幹事 |
| 官等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 名 額: | 1 |
| 性 別: | 不拘 |
| 工 作 地: | 37-彰化縣 |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7月01日 ~ 098年07月07日 |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有一般民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般民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彰化縣溪湖鎮青雅路58號)。 |
| 聯絡方式: | (一)掛號通信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彰化縣溪湖鎮青雅路58號人事室)(二)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機關薦送訓練進修結業證書(必須檢附機關薦送證明否則不予計分)、英語能力檢定證明,以上證件(均影印本,證件未附者不予計分)請依序裝訂成冊。,任用與否均不退件,未錄取人員不予個別通知。(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四)報名截止日:公告之日起7日內。(五)聯絡電話:04-8852121-229陳課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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