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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全國首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整治成功! [打印本頁]

作者: 陳若琳@FB    時間: 2011-2-10 13:12     標題: 全國首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整治成功!

環保署公告解除臺南市一心加油站及高雄縣(改制前)全國仁武加油站兩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列管,為國內首度整治場址完成整治,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簡稱土污法)辦理解除列管公告。

        環保署表示,一心加油站場址因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苯含量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倍以上,環保署依土污法於95年10月18日公告該場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後由加油站業者自行辦理污染細部調查工作並提出場址整治計畫,經環保局審查通過後於96年11月開始實施,採用現地化學氧化法及離場翻堆復育等技術處理後,送至水泥窯做為進料原料處理,歷經2年整治期後獲環保局驗證原公告之污染物均已低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於99年10月28日解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管制區公告。

        另外全國仁武加油站因該場址土壤中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為管制標準之30倍)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苯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地方政府於96年7月20日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環保署於97年3月6日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基於環境安全之考量,全國仁武加油站積極主動配合政府進行污染調查,依污染物特性採用土壤間隙氣體抽除法及生物曝氣法等技術進行污染整治工作,歷經3年半的整治工作,土壤經現地污染改善後,監測結果已降低至環境背景值範圍;地下水經歷次調查中顯示,污染物之污染量逐漸削減,經地方環保局驗證通過。並於99年12月22日公告解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污染管制區。

        環保署表示,一心加油站和全國仁武加油站兩污染場址的整治成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自89年2月2日公布施行10年來,首波解除列管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未來環保署將持續督導各污染場址積極完成整治,為全國人民及環境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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