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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徵才 [打印本頁]

作者: pinky    時間: 2009-6-26 01:22     標題: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徵才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職  系:
職  稱: 經理〈約聘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1名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14-嘉義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6月24日 ~ 098年06月30日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文化資產、藝術行政、藝術管理、美術、戲劇、傳播、行銷、新聞、編輯等相關系所畢業,具學士或碩士學位者。(二)經理:具有相關工作經驗兩年以上者,具藝術行政、文化資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三)熟悉繪圖&網頁設計軟體。(面試時請攜帶相關作品)(四)對文化行政具高度熱誠,且可因工作需要配合夜間及假日輪班、加班及出差者。
工作項目: (一) 服務時間:配合園區開放時間輪班。 (二) 園區服務與管理。 (三) 接受國內外各機關團體或個人申請借用園區辦理藝文活動,協助進駐之藝文團隊協調聯繫事務。 (四) 策辦及執行主題性展演活動、文化創意產業研習活動。 (五) 規劃藝術家(或團體)進駐、展示及體驗推廣。 (六) 導覽志工制度之建立、人才培訓及導覽業務。 (七) 舊酒廠文化旅遊活動規劃及執行。 (八) 網站維護、月節目單等文宣品統整與執行。 (九) 環境與景觀維護及各項硬體設備維護管理。 (十) 製作園區活動相關成果手冊,並配合文建會辦理經費核銷。 (十一)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市中山路616號
聯絡方式: (一) 請於98年6月30日前,郵寄履歷表與相關學歷證件影本一式三份(封面註明「應徵嘉義創意文化園區約聘人員」字樣),掛號寄至「嘉義市忠孝路275號文化資產科」收(聯絡電話:05-2788225-505)。以郵戳為憑,逾期及不符標準者恕不受理,相關報名資料恕不退還。(二) 請研擬計畫乙份:預計於98年度舉辦文化創意產業之相關展覽活動計畫書乙份。(不超過五頁)(三) 符合報名規定者,將擇期另行通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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