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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分享] 檢舉逃逸外勞按人計算 外勞仲介說每人有5千元獎金 [打印本頁]

作者: ckgs1234    時間: 2010-11-15 22:04     標題: 檢舉逃逸外勞按人計算 外勞仲介說每人有5千元獎金

  鑒於國道6號重大工安6名非法印勞死亡,引發社會議論,行政院要求追查3.3萬名逃逸外勞現況;對此勞委會今天上午邀集內政部移民署、外交部、學者與勞團等單位開會,會中共識將提高檢舉獎金,初步決議額度由現行查獲非法外勞獎金每件5千元,提高到按「人」累計;另查獲非法雇主獎金由現行2千元提高至2萬元;非法仲介獎金有意圖營利者5萬元,希望能提高民眾檢舉意願。
  勞委會12日召開「研商如何加強預防及查緝行蹤不明外勞會議」,邀集內政部、外交部、外勞來源國、學者、勞團、仲介同業公會、仲介協會及人權團體等。

自由轉換工作年限延長
政策面議題2周內開會
  勞委會表示,由於要討論的議題太多,今天僅先處理執行面的議題,有關政策面將在2周內再次邀集相關單位及團體討論,待形成共識後,將會提報11月初的外勞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討論。
  政策面是外界較關注的,包括加重
外勞仲介責任、提高相關罰則;外勞可以全面自由轉換雇主;外勞在台工作期限9年再延長;取消展延與離境1天的規定;仲介公司引進外勞逃跑達一定比率或人數,將不予許可設立分公司;若是許可期限屆期,將不予重新設立。
  針對今天開會議題,勞委會會後指出,提高檢舉獎金是一致的共識,將大幅提高各類檢舉外勞獎金,其中檢舉外勞非法工作獎金維持2千元;檢舉逃跑外勞5千元原是依「件」數計算改為按「人」數計算;檢舉不法雇主,如許可以外工作或是工作地點變更未報備,獎金提高至5千元;不法雇主如非法收容、非法僱用,則檢舉獎金提高至2萬元。

至於各界認為應重視非法媒介並加重處罰,檢舉仲介非法媒介
外勞申請,情節較輕微是2萬元,有意圖營利者檢舉獎金提高至5萬元;台北市就服公會理事長黃杲傑表示,他今天未參與會議,不過將會發起仲介業者自律活動,目前尚在規劃中;台中市就服公會理事長熊維舒則表示,今天在會中有建議勞委會應對參與公會的仲介在評鑑中酌予加分,公會將會對會員予以教育訓練、宣導法令等,不過,勞委會職訓局副局長廖為仁表示,這意見在會中並未形成共識,並不會因為加入公會就在評鑑中加分。
外交部將在境外驗身分
杜絕違法外勞再度來台
除檢舉獎金外,為嚇阻非法僱用、非法媒介等,勞委會會中要求地方政府以最高罰鍰處罰,目前非法工作外勞工作6個月以上處15萬元;非法雇主依僱用人數與期間最高處75萬元;非法仲介最高處50萬元,地方政府今天表示執行有所困難,建議警政單位在製作筆錄時能更清楚,同時裁量基準能更明確,以減少糾紛。
另外,外交部已在100年的預算中編列經費,建制指紋檔,未來外勞將在入境前在其母國查驗身分,若是來台工作年限已9年或是有違法註記等,將可在國外處理,就不會變更身分外勞來台後馬上發生逃逸事件;未來內政部將定期舉行工作會議,包括移民署、警政署與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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