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縣平鎮地政事務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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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臨時雇工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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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2-桃園縣 |
有效期間 |
099/09/21~099/09/30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歷畢業。(具有測量經驗者佳)2.敬業樂群,具積極熱忱之服務態度。3.僱用期間自99年10月01日至99年12月31日止。4.月薪18100(專科以上畢業) |
工作項目 |
地政業務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二段276號 |
聯絡方式 |
1.檢附個人詳細履歷資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2.請於99年09月30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送至本所,信封上請註記應徵『臨時雇工』。 3.符合資格者另行電話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4.聯絡人:測量課吳課長;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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