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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閒聊] 換工作好虧 勞保空窗1天 國保費得繳1月 [打印本頁]

作者: linux    時間: 2010-9-12 23:43     標題: 換工作好虧 勞保空窗1天 國保費得繳1月

關於這點...個人也是深有同感...因為差幾天也是會收到繳款通知單~~

 

 

 

五都參選人接獲民眾反映,因為轉換工作,勞保和國民年金沒有「無縫接軌」,即使只差一天,也要交一個月的國民年金保險費,非常不合理。

 

勞委會人員說明,沒有工作自然無法辦理勞保,就需要回歸到國民年金機制,空窗期如何計算保費,應由內政部再研究改進。

 

還有已婚人士抱怨,現行國民年金法規定被保險人與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義務,配偶不繳納保費時,可處新台幣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罰鍰。單身者未繳保險費只須加計利息且無罰則,等於變相懲罰已婚者。

 

針對上述制度問題,民進黨立委黃淑英等人已提出修法草案,去年底完成初審,但遲遲未能在院會完成二、三讀。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高嘉瑜就表示,年輕人轉換工作頻率高,但因國民年金法強制無勞農軍公教保險、廿五到六十五歲的人民納保,並規定所有保費均以月計算,導致許多轉職民眾接到國民年金繳費單。

 

民眾陳情指出,因為新公司無法立刻幫新員工加入勞保,即使勞保只中斷一天,也要被迫繳交一個月六七四元的國民年金保費;還有民眾在二月廿八日離職退出勞保,新公司在三月二日加保勞保,卻一連收到了二月、三月共一三四八元的繳費單,忍不住大罵國民年金制度「坑人」!

 

【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表示,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已經將「論月計算」改成「論日計算」,一旦完成修法,就會解決現在的問題。

 

至於「懲罰配偶條款」,黃碧霞說當初並不在行政院提出的立法版本裡,而是應部分女性立委要求才加進去。當初認為投保國民年金的人,以沒經濟能力的女性居多,為了保障她們才加進這個條款。


作者: hhhhhwei    時間: 2011-1-11 19:37

天啊,這要好好評估啦,要不然太扯的~~~~~~~
作者: acy    時間: 2011-3-23 14:12

規定太不近人情了!應該向勞保一樣算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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