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Oracle)迎娶昇陽(Sun)後,是否宣告MySQL就此消失,是許多MySQL使用者與企業關切的重要議題。我試著從甲骨文的購併史與MySQL的市場狀況等2個構面,來回應這個問題:
甲骨文向來善於從購併來的公司中發現好產品。此話怎說?讓我們先一起來回顧甲骨文是如何處理購併來的產品服務:
第一,BEA購併案:扶持優秀產品。
購併BEA後,甲骨文大刀闊斧的以BEA的Java Container–WebLogic,取代自身的Java Containers–OC4J(Oracle Containers for J2EE):甲骨文的中介軟體(Fusion Middleware;FMW)產品改以BEA的WebLogic為核心。甲骨文會這麼做,主要是因為WebLogic的效能比OC4J佳。
而且還開始支持、銷售BEA的其它產品,以Portal為例,甲骨文自己雖然也有Portal產品,但在購併BEA後,我們開始在甲骨文中介軟體(FWM)這條產品線中,看到BEA的WebLogic Portal(WLP)蹤影;除此之外,甲骨文的經銷伙伴在銷售Portal產品時,也轉以WebLogic Portal(WLP)為主。
第二,Siebel購併案:挖掘好的產品。
我想討論的不是Seibel的顧客關係管理(CRM)軟體,而是Seibel顧客關係管理軟體內建的商業智慧引擎。Siebel被併購後,除Siebel顧客關係管理軟體躍為甲骨文的顧客關係管理軟體的主流產品外,顧客關係管理軟體裡的商業智慧引擎也被挖掘、發展成甲骨文主力推廣的商業智慧產品:商業智慧企業版(Business Intelligence Enterprise Edition;BIEE)。
至於甲骨文原生的商業智慧產品─Oracle Discovery,則退居為二線產品:商業智慧標準版(Business Intelligence Standard Edition;BISE)。
隨著甲骨文的產品策略調整,甲骨文的經銷合作夥伴也漸漸不再銷售甲骨文的原生商業智慧產品─Oracle Discovery,也就是現在的商業智慧標準版(BISE);關於這點,我其實挺訝異的,畢竟,甲骨文當初看中的是Seibel的顧客關係管理(CRM)軟體,沒想到,最後竟然連顧客關係管理軟體的元件─商業智慧引擎,也一併用上了,而且還拔擢成一線產品。
在實際比較、試用過商業智慧企業版(BIEE)與商業智慧標準版(BISE)等兩套產品後,我認為甲骨文的策略是對的,也佩服其細心與遠見;畢竟,就系統成熟度來說,Siebel的商業智慧引擎的遠高於甲骨文原來的商業智慧工具。
第三,Hyperion購併案:留下、發展有價產品。
在甲骨文挖掘Siebel顧客關係管理軟體的商業智慧引擎成為商業智慧的主力產品後,市場對於其會如何整併購併進來的Hyperion、重劃商業智慧產品線,十分關注。
會宣告商業智慧企業版(BIEE)結束營業、改以Hyperion為商業智慧工具的一線產品嗎?如是依照以往的經驗,Hyperion確實可能憑藉既有市佔、完全取代甲骨文的商業智慧企業版(BIEE),畢竟,商業智慧企業版(BIEE)只是從Seibel顧客關係管理軟體的一個元件發展出來,而且,商業智慧企業版(BIEE)的市佔,也不可能(短期內)一下子就衝得跟Hyperion一般。
但是,很特別的,甲骨文把商業智慧企業版(BIEE)留下來了,而且還加進了Hyperion IR與 Hyperion Essbase的某些功能,推出新的商業智慧工具─BIEE Plus。
至於Hyperion的其他產品,如企業績效管理(Enterprise Performance Management;EPM),甲骨文則為其在中介軟體(FMW)這條產品線中找到定位:在商業智慧分析的金融等專業應用領域中,成為甲骨文的主力產品。
從上述三個購併案來看,甲骨文對於被整併公司的產品態度,並不單純以本家/外來者、或者是以市佔率作為優先考量,產品本身的可用性、技術性、整合性,以及發展性,才是左右其產品決策的核心。也因如此,我認為,只要是夠成熟、有其技術或發展價值的產品,就算它是外來品,仍有機會在甲骨文的產品線中,嶄露頭角。
市場(使用者)有權決定MySQL的存續
MySQL之於甲骨文的狀況,其實有點像Sparc/Solaris之於IBM的情況。
開放原始碼這個特性已保障了MySQL的存續。決定MySQL能否繼續存在這個市場的人,是熱愛使用開源碼的廣大使用者以及開發者,而不是甲骨文。
也就是說,就算甲骨文這個大當家對MySQL的態度是存而不論,難道MySQL(非甲骨文)的開發者就不能持續地開發、維護它嗎?
換個方向想,就算甲骨文決定以目前的版本為基礎,開發一個新的、需要付費的MySQL版本,難道開源碼體制下的MySQL愛好者、開發者不能基於既有的MySQL版本開發另一套依舊免費(Free)的MySQL嗎?(版本、名稱必須與既有版本做區格,以免出現混淆或者是侵權)
講難聽一點,甲骨文只買得走MySQL這個名字、無法獨霸MySQL的源碼(Source Code)。理由也很簡單─MySQL的源碼已經開放(Open)很久了;所以,最差的情況是,開發人員以這些被開放(Open)出來的MySQL源碼為基礎、稍做改良,並且改個名字(看是要叫nonOracleSQL、DuncanSQL、或ShowSQL都可)後,就可以重新再出發了。
說不定,在甲骨文宣布購併昇陽的同時,已有MySQL的忠實愛好者、或支持MySQL的開發者已在這麼做了。
另外,甲骨文也不是第一次涉入Open Source的軟體;至少在前(2007) 年,其就透過Unbreakable Linux計劃跨足Linux服務市場了,可你猜怎麼著?紅帽(Red hat)、FreeBSD或其它的Linux廠商並沒有因為甲骨文宣佈加入該市場而消失。
MySQL亦然;從某個角度來看,甲骨文只不過是廣大MySQL開發者的一份子,MySQL存活與否,是由市場供需(需:有人要使用;供:有人進行維護)決定,而不是甲骨文說了算。
再者,以MySQL的市場使用率來說(這邊必須再次強調,我說的不是資料儲存量),其極可能是資料庫市場之冠,畢竟,有太多開發人員、微型與中小型企業喜愛、使用MySQL這個免費又開放的資料庫產品。在這樣的狀況下,換做我是甲骨文,即便MySQL沒辦法為我賺錢,我至少還是可以利用MySQL賺個「名」。
持平而論,Solaris以及其它的硬體才是甲骨文垂涎之處,MySQL反倒不是重點,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個人認為,短期內,甲骨文對MySQL的態度比較可能是:存而不論。
但這又如何呢?支持MySQL的開發者、企業還是可在開源碼的規劃下使用、維護與開發它,不論現在或未來,甚至是將之換個名字再出發;那甲骨文若決定加入MySQL的開發與維護市場?那我們又為何不能採以開源碼(Open Source)中的開放(Open)胸襟,擁抱、歡迎他的加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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