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專技人員考試法規定,如果考生有冒名頂替、偽造變造應考證件、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式使考試結果不正確,會被取消應考資格、或撤銷錄取資格、吊銷考試及格證書。考選部日前就發現有護理師考生拿偽造畢業證書應考,後來考選部撤銷考生的考試及格資格。
考選部提出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訂「舞弊者限考」條款。如果未來立法院完成修法,考生不只會被取消當次考試的應考資格,未來3年內也不得參加考選部舉辦的各種考試。考選部主秘林光基受訪時指出,修法是希望導正應考人態度,不要以非法手段應考,讓國家考試更公正。
不過,這樣的修法方向,考試院內部仍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事涉憲法有關人民工作權的保障,也有質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仍待考試院全院審查會討論。
另外,修法草案增列「對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考試院得減徵、免徵或停徵考試及格證書費」,並刪除外國傳教士來台灣偏遠地區擔任醫師,應考時可以使用英文命題作答的條文。
林光基說,最近幾年很少外國傳教士參與考試,反而是具雙重國籍的華僑來應考,與立法原意違背,因此修法草案擬刪除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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