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北投托兒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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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約僱保育員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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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099/07/30~099/08/05 |
資格條件 |
1、年滿18歲以上中華民國國籍;男生需役畢,身心健全。 2、學歷:符合下列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教保專業人員資格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教保核心課程者。 (3)高中(職)以上學校幼兒保育相關科畢業者。 (4)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教保核心課程者或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3、經歷:曾於公立托兒所、幼稚園或政府立案之私立托兒所、幼稚園擔任教保相關工作,經歷合計1年以上者尤佳。(高中「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以報名截止日為計算基準。 |
工作項目 |
1、教保活動設計與執行:編寫教案。 2、幼兒生活照顧與輔導、家長會談、家庭訪視與紀錄、疾病預防與意外處理、安全教育與防護、弱勢與特殊需求幼兒輔導、發展觀察紀錄與教學效能評量、個案建檔、監護輪值。 3、推展親職教育:舉辦親職講座、座談會、策劃與執行親子活動、編印親職手冊或刊物。 4、配合辦理托育服務網各項活動。 5.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208巷5號 |
聯絡方式 |
1、薪資福利: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適用辦法」、「各機關學校聘僱離職儲金辦法」辦理,按學歷核薪約29,400~32,928元,享勞、健保、交通津貼,每月按薪資6%提繳離職儲金等。 2、僱用時間:約自99年8月18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或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列為備取者,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99年8月5日(星期四)截止(以郵戳為憑)。 5、意者請於99年8月5日(四)前檢附畢業證書、履歷表、自傳郵寄或 E-mail至dw_master@mail.taipei.gov.tw,或傳真至02-28237022,合者於99年8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面試,面試時請備妥相關資料(身份證、學歷證件、經歷證明文件、自傳簡歷正本)逾期不予受理。 6、聯絡方式:電話02-2823-7022謝老師或人事陳小姐,傳真:02-28238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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