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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行政院衛生署草屯療養院 約用心理衛生關懷員 [打印本頁]

作者: linker    時間: 2010-8-2 22:43     標題: 行政院衛生署草屯療養院 約用心理衛生關懷員

徵才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草屯療養院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心理衛生關懷員
職系
名額
1人,備取若干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099/07/29~099/08/06
資格條件
(一)認同病人優先的服務理念,及團隊合作的工作態度,及願意熱誠付出,追求卓越。(二)學歷:(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以上社工、護理、心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2.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須具備精神醫療、心理諮商、心理輔導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以上請檢附履歷表(含相片)、自傳(A4紙張撰寫,與履歷表分開)、學經歷證件、相關工作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工作項目
關懷訪視及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南投縣地區。
聯絡方式
收受應徵文件地點:限通信報名,恕不退件【請務必在信封上註明應徵項目名稱】截止期限99年8月6日止,以專人或掛號郵遞至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草屯療養院人事室,專人送達以本院收發室登記時間,郵遞以郵戳為憑。應徵人應自行估算送件所需時間,任何郵遞或送件遲延,由應徵人自行負責,概與機關無涉。逾期或書面審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面試及考試日期另行通知。聯絡人:人事室林先生,聯絡電話:049-2550800轉1102或成人精神科伍醫師,049-2550800轉2031 附註:履歷表表格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ttpc.doh.gov.tw)→資料下載→人事室→履歷表格式→[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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