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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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派遣人員 |
職系 |
地政 |
名額 |
1~2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1-臺中縣 |
有效期間 |
099/06/22~099/06/30 |
資格條件 |
1、資格條件:具大學以上地政相關系所畢業 2、工作經驗:具有相關地政工作經驗一年以上,具法律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學產房地管理及各項獎補助業務 |
工作地址 |
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之4號4樓 學產管理科 |
聯絡方式 |
一律通訊報名,請於99年6月30日前郵寄至413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之4號4樓,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學產管理科吳得月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聯絡電話:04-3706-1736 (一)報名應檢附下列表件: 1.報名表(請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http://www.tpde.edu.tw/welcome.aspx下載)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 4.國民身分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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