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內壢高級中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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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教學助理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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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2-桃園縣 |
有效期間 |
099/06/02~099/06/14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二)具甄選工作內容所需專長相關科系(包括:文、法、商、管,且取得科技相關專業證照或具教師證書之教學、科技特殊、資訊相關專長或工作經驗者)之碩士以上學位,且失(待)業1個月以上。 適用對象: 本校依需求,優先甄選進用具有以下第一款資格者,無第一款資格者,得甄選進用具有第二款資格者: 1、取得碩士以上學歷畢業,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且失(待)業一個月以上者: (1)具有科技特殊專長(2)具有資訊教育專長(3)具有相關科技產業工作經驗、科技相關學科教學經驗或非科技產業之資訊相關工作經驗。 2、取得碩士以上學歷畢業,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且失(待)業中者: (1)具有文、法、商、管相關科系學歷且取得科技相關專業證照或具教師證書。 (2)具有文化創意產業(包括人文、藝術、音樂及美學等方面)相關領域特殊專長,且持有證明文件。(三)男性須服完兵役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 |
工作項目 |
一、網路資訊服務及其他相關業務,1名。二、實習(驗)室指導、管理及其他相關業務,1名。 |
工作地址 |
中壢市成章四街120號 |
聯絡方式 |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免收報名費)。(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證件除正本驗後發還外,並應各附A4格式影印本一份留存本校,填寫資料及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一經查證屬實,錄取自始無效,刑責自負): 1.報名表(含切結書)一份。 2.最近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者,另附身心障礙手冊)。 4.碩士以上學歷證件(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5.失業1個月以上之證明文件:如離職證明、已領有勞保局失業補助等(可請就業服務站協助)。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7.經歷證件、專業證照。 (三)聯絡人:總務處張萬裕組長03-4528080轉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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