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99年警正班第20期招生考試(報名日期:99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 ||||||||||||
日 期 | 2010.05.04 | |||||||||||
類 別 | 公務人員考試 | |||||||||||
附 件 | ||||||||||||
內 容 |
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99年5月10日至99年5月17日止。(至遲應於99年5 月17日前完成報名,並以郵局劃撥繳費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請將報名表件(招生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下載)送繳所屬警察機關收轉。 三、錄取名額:50名 四、報名資格: 1、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年資核算至99年8月29日止): a、現任第4序列職務 b、現任第5序列職務1年以上 c、現任第6序列(中華民國86年5月23日後改派警正官等者,自改派之日起算,下同)正、副主管職務併計同序列職務3年以上。 d、現任第6序列非主管職務併計同序列職務5年以上 2、中央警察大學、中央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3、年齡未滿50歲(算至99年8月29日止)。 4、最近2年年終考績1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且獎多於懲 5、最近5年內未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處分,且最近3年未因工作或考核監督不周受記一大過以上,或懲戒處分 6、符合本校體格檢查標準 7、未經中央警察大學警正班結訓者 貳、考試資訊 一、考試時間:99年7月10日(星期六)、7月11日(星期日) 二、考試科目:
三、成績計算與其它: 1、甄試成績占70%,遷調案件之資績計分占30%。遷調資績計分之核算,依據「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相關規定計算,核算至98年12月31日止。 2、甄試科目缺考者不予錄取 3、教育訓練時間:4個月(暫定99年8月30日報到) 資料來源:警察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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