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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分享] 中央警察大學99年警正班第20期招生考試 [打印本頁]

作者: 空噪科    時間: 2010-5-11 14:07     標題: 中央警察大學99年警正班第20期招生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99年警正班第20期招生考試(報名日期:99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日 期 2010.05.04
  類 別 公務人員考試
  附 件
  內 容

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99年5月10日至99年5月17日止。(至遲應於99年5 月17日前完成報名,並以郵局劃撥繳費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請將報名表件(招生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下載)送繳所屬警察機關收轉。

三、錄取名額:50名

四、報名資格:

1、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年資核算至99年8月29日止):

a、現任第4序列職務

b、現任第5序列職務1年以上

c、現任第6序列(中華民國86年5月23日後改派警正官等者,自改派之日起算,下同)正、副主管職務併計同序列職務3年以上。

d、現任第6序列非主管職務併計同序列職務5年以上

2、中央警察大學、中央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3、年齡未滿50歲(算至99年8月29日止)。

4、最近2年年終考績1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且獎多於懲

5、最近5年內未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處分,且最近3年未因工作或考核監督不周受記一大過以上,或懲戒處分

6、符合本校體格檢查標準

7、未經中央警察大學警正班結訓者

貳、考試資訊

一、考試時間:99年7月10日(星期六)、7月11日(星期日)

二、考試科目:

科目
命題方式
 
國文(公文及作文)
包含公文及作文採申論題
 
申論題

三、成績計算與其它:

1、甄試成績占70%,遷調案件之資績計分占30%。遷調資績計分之核算,依據「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相關規定計算,核算至98年12月31日止。

2、甄試科目缺考者不予錄取

3、教育訓練時間:4個月(暫定99年8月30日報到)

資料來源:警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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