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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分散存款 利息不「稅」著 [打印本頁]

作者: virage    時間: 2010-5-10 17:34     標題: 分散存款 利息不「稅」著

國內利率跌落谷底,許多民眾存款利息打折再打折,銀行主管提醒,全年利息所得一旦超過27萬元免稅額度就必須繳稅,因此存款大戶最好提早規劃避稅,以免拿不到什麼利息收入,還要再被稅金扒一層皮。



外幣雙元 不能免稅

 

銀行主管說,針對利息免稅,國人常有兩大誤解,第一是外幣及雙元存款利息不必課稅,第二則是扣除額是以每人為計算單位。 行庫主管指出,現在利率很低,一般人的利息收入要超過27萬元的額度並不容易,但除了新台幣活存、定存,外幣存款和雙元貨幣常被投資人忽略,一直到報稅時才發現自己超過免稅額度。

 

特別是海外投資所得免稅的觀念深植民心,部分民眾誤以為外幣存款免稅,行庫主管提醒,只要「錢還在台灣」,就逃不掉稅,即使買的是外幣,只要新台幣和外幣利息合計超過新台幣27萬元,都要繳稅。 部分外幣存款大戶因而把錢匯到香港或新加坡等地銀行,銀行主管指出,這是因為即使錢存在台灣的外商銀行,利息超過免稅額的部分一樣要課稅,唯一辦法就是把錢搬出去。

 

扣除額 計戶不計人 另外,銀行主管說,扣除額是每戶計算,如果夫妻合併申報,等於共用一個額度,有客戶因為沒注意,發現兩人利息加起來超過上限,平白被課了稅金。 理財專家建議,如果自己的存款很多,擔心超過額度,可以找人頭分散存款,尤其是找收入低、沒有存款的親人,以合理規避稅金。

 

舉例來說,小怡(化名)有新台幣1年期機動定存3,000萬元、利率1.03%,一年的利息所得是30.9萬元,如果分散給兩個人,一個人就變成只有15.5萬元,不會超過27萬元的免稅額。 但這樣做可能有兩大風險,銀行主管指出,首先是一旦和對方感情破裂,錢的問題很難解決,有可能拿不回存款;其次則涉及贈與稅的問題,如果被查到資金只有單方流動,卻沒有償還,並超過贈與免稅額度,可能反而被課贈與稅。

 

存款祕技/投資雙元 賠錢可扣抵所得

金融商品愈來愈多,那些所得要繳稅,常讓民眾一頭霧水。以日前市場熱賣的雙元貨幣來說,同時兼具定存及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特性,很容易讓人搞不懂。 銀行業者解釋,雙元貨幣存款的結構主要是定存及一個匯率選擇權,所以有部分會是「利息所得」,另外則要看匯率選擇權投資有沒有獲利。

 

理財專家表示,雙元貨幣存款分兩個獲利來源,存款利息的部分和一般存款一樣,只要全戶利息所得不超過27萬元的儲蓄特別扣除額,就不用擔心被課稅的問題。

 

至於客戶購買的匯率選擇權,投資如果賺錢就會有「財產交易所得」,必須併在綜合所得申報;但投資人如果看錯匯率走勢,也可能出現「財產交易損失」,這部分只要記得申報,可以在三年內扣抵財產交易所得。 尤其去年金融海嘯餘波盪漾,匯率波動也大,雙元貨幣投資可能賠錢,銀行主管提醒,納稅義務人千萬不能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即使當年名下沒有財產交易所得可扣抵,仍要記得申報相關損失,因為至少在三年內都能扣抵。

 

值得注意的是,明年起雙元貨幣商品即將採用分離課稅10%的規定,因此不管是定存或是選擇權所得都在結算時課徵,但因為形同交易稅,所以如果有投資損失,也無法抵扣未來所得。

 

銀行業者提醒,其他商品中,由於海外基金及連動債一直要到今年底才開始納入課稅範圍,因此去年即使投資這些工具出現虧損,也不能拿來扣抵財產交易所得;投資台股則因只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有投資損失自然也無法扣抵。


作者: angelchen    時間: 2010-5-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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