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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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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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正取1人,備取1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099/03/31~099/04/0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科系不拘,男須役畢。 2.須具備公文系統、網際網路、E-mail、檔案掃描辨識等電腦資訊技能,並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具實務工作經驗,中文打字每分鐘約40字(具實務工作經驗及通過打字檢定者優先考量)。 3.熱忱負責及具備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公文收文、發文、繕打、掃描、電子信箱等文書工作。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10樓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等相關資料影本(男性須另附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影本),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於99年4月2日(星期五)前逕寄10051台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9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2.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1人,等候期間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代理期間自職務出缺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無條件解僱。 4.聯絡電話:(02)23979298轉132 王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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