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僱用 |
職稱 |
約僱人員(代理書記:保育人員) |
職系 |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2-桃園縣 |
有效期間 |
099/02/25~099/03/03 |
資格條件 |
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如具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科畢業或修畢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或保育核心課程者尤佳)。薪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月支報酬薪點:二二○(薪點折合率117.6元):月支報酬25,872元。僱用期間:自99年03月初至分發考試及格人員(約99年04月30日) |
工作項目 |
1兒童少年之生活照顧、生活作息之管理、生活訓練、行為輔導、課業輔導及安全維護等。 2協助輔導與教養相關行政事項。 3書寫工作記錄。 4須排班與服務對象共同生活。 |
工作地址 |
桃園縣蘆竹鄉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國中高中附近。 |
聯絡方式 |
1聯絡人:人事室黃素貞小姐03-3222084-213或保育課彭課長03-3525634-236。 2請檢附學經歷相關訓練証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等資料影本,於99年03月03日前寄達人事室,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甄審面談時間,請註明聯絡電話或手機及電子信箱。(公務人員履歷表之電子檔,另請E-MAIL至nchmoie@ms1.gsn.gov.tw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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