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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非法外勞暴斃 僱主挨罰 [打印本頁]

作者: kanglin102    時間: 2014-3-11 15:24     標題: 非法外勞暴斃 僱主挨罰

嬤伴屍整晚 不知印傭已死 苗栗縣 【楊永盛╱苗栗報導】非法逃逸外勞在台灣早是「不能說的祕密」,相關問題陸續浮上檯面。苗栗市一棟豪宅昨發生逃逸女印勞暴斃意外,檢警初步研判,死者疑因生病無法看醫生,私下服成藥,才病死異鄉。縣府表示,一般家庭僱用非法外勞,可開罰十五至七十五萬元。 意外發生在昨清晨,約六十歲的施姓婦人見外勞優瑞沛(三十二歲,兩年多前逃逸)一直未出房門,七時多進婆婆房間查看,發現她臉部發黑無反應,趕緊報警。 合法申請需半年 警消趕至這棟市價約三千萬的豪宅,見外勞屍體已僵硬,穿運動外套,帽子套著頭、蓋著棉被,床旁電暖器仍開著,現場無打鬥跡象,應是前晚死亡。優瑞沛櫥櫃有不明藥物,同睡一房的九十三歲阿嬤伴屍整晚,神智清醒的躺在隔床,看眾人進進出出,令人不捨。 施女供稱,三個多月前她帶大小便失禁且輕微失智的婆婆就醫,優瑞沛主動搭訕,並出示護照等證件,誤以為她是合法外勞才僱用。但縣府勞社處長陳錦俊不採信辯詞,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裁處在中油工作的王姓屋主。 據內政部統計,台灣有四萬一千多名逃逸外勞。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管理中心主任徐玉清說,外勞確實有供需失衡問題,造成部分民眾鋌而走險僱逃逸外勞。 有類似經驗的張姓民眾說,八十多歲媽媽失智又有精神問題,透過合法管道申請外籍看護至少要半年,「有錢也僱不到」。 生病也無法就醫 張姓民眾曾接受仲介安排「短期外勞」,「起碼搶到喘息時間和空間」。但「短期外勞」若生病或受傷,為免行跡曝光根本無法就醫,頂多買成藥服用,風險相對提高。一名老刑警說,偶有病重外勞被僱主丟包在路邊,等警察來「撿」,為的就是換得就醫活命機會,好帶著掙來的錢回鄉。 【小提醒】 因目前辦理外勞的流程需約4-5個月,一為當地政府規定外勞來台前須上滿600小時的課程,二則台灣申請手續較為繁瑣。 而政府在外勞的部分並沒有開放短期或臨時的,導致部分民眾鋌而走險。 若雇主們聘僱逃逸外勞、身分不明或他人申請之外勞,除影響國人之就業機會,也會遭受罰鍰之處分,且最重可被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此外,若於5年內再違反者,則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雇主於僱用前必定要先查看該外國人之居留證(係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工作證(係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等證件之正本。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北市就業服務處 [康林國際擴大服務,強力徵才] 康林國際機構是台灣知名專業外勞仲介公司,專業辦理外勞申請,引進外籍勞工。 為結合公司擴展百家店計劃,康林國際推出百龍徵才方案,邀請各路豪傑英雄加入,以進行儲備區主管養成教育,完整教育訓練,專業能力再提升! ∎專業 + 企圖心 = 百萬年薪 ∎招募資訊:http://goo.gl/4X0w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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