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身心障礙特考舉行時,考選部都如臨大敵,一定會比其他考試,動用更多的服務人員,照顧身心不方便考生,這是國家考試為維護身心障礙者的應考權及提供參與公職機會,從民國85年開辦共辦14次考試,錄取3267人。
考選部在民國95年初版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白皮書,最近修訂白皮書,除了更新相關的統計分析,並說明國家考試體格檢查規定相關修訂過程、身障員特考辦理情形等。
身障人員特考統計分析部分,白皮書指出身障特考,從95年至102年,每年報考人數從3626人增加至6425人;錄取人員障礙類別方面,以102年為例,下肢障礙59人,占20.34%最多。
性別方面,不論是報考人數、到考人數、錄取人數及錄取率上,男性都高過女性;年齡統計部分,以102年為例,錄取人員平均年齡34.12歲;教育程度部分,錄取者以學士最多。
為了增加身障人員考試權益維護及服務措施,考選部在民國98年2月訂定發布「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並成立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審議小組,歷年來除提供身心障礙考生照護措施外,更在100年增設花蓮及台東考區、101年增設宜蘭考區,以方便身心障礙考生就近應試。
在國家考試體格檢查規定部分,刪除一般性類科考試體格檢查、全面取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程序實施體格檢查規定,通盤檢討及放寬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制度後,考選部目前所辦的33項公務人員考試,有17項考試不用實施體格檢查,讓身障考生更有機會參加各種國家考試。
考選部表示,因為用人機關因業務需求,還有部分公務人員考試有體格檢查規定,考選部將參酌學者專家、分發機關及身心障礙團體代表意見,通盤檢討體格檢查項目與標準是否屬必要且合理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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