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3日電)
考選部發現,去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有5.48%是重複報名。多位考試委員認為,考生這種投機作法,浪費國家資源,不值得鼓勵。
地方特考採分區錄取分發,很多人會重複報名,最後再挑一個錄取率較高考區應考。
考選部分析民國101年地方特考發現,12萬996人應考,全程到考7萬7821人,實際錄取2845人,平均錄取率為3.66%。有6630人重複報名不同錄取分發區,占總應考人數5.48%,還有人花新台幣上萬元報名費,報了12區,仍沒考上。
考試院會日前討論此現象,考試委員李選說,輿論常批評公務人員進入公部門後,難以釐清自我與公共利益,難以區辨利己或利他,這樣的心態其實從公務人員考試時就開始。
她說,憲法雖維護應考人考試權利,但其自由現已凌駕國家利益之上,制度允許應考人投機與觀望,但重複報考對考試資源的浪費極大,包括資格審查、考場借用、監考人員增加、增加考卷印製等。
李選建議,要從限制應考人同時報考不同錄取分發區開始,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考區。
考試委員黃錦堂說,應考人以錄取率高低作為報考準據,投機意味濃厚,不能達到真正的公平;他也說,國家考試過多,試務及試政負擔繁瑣,建請考選部研議地方特考整併至高普考試可行性,也就是,每年舉辦2次高普考,限制轉調年限3年,除較公平外,也能兼顧留才需求。
不過,考試委員蔡式淵認為,重複報考人數僅占總應考人數5.48%,對整體考試並無太大影響,重複報名是應考人權利,應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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