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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分享] 直轄市地方特考 將取消 [打印本頁]

作者: envoy95    時間: 2013-4-19 12:24     標題: 直轄市地方特考 將取消

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的重點之一,要將直轄市的地方特考取消,未來直轄市(六都)的用人取才,將併入高普初考,至於直轄市之外的地方特考,仍維持現行的制度。

考選部官員表示,在五都改制後,公務員的職務列等都趨近中央機關,如有更好的任用條件,吸引了不少中央機關人才,向直轄市政府流動,高普初考限制轉調年限改為三年,再將直轄市選才併入高普考,將會有效緩和這些人事流動。



作者: nxu1111    時間: 2013-4-1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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