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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分享] 6都地特併高普初考 限3年轉調 [打印本頁]

作者: envoy95    時間: 2013-4-19 12:21     標題: 6都地特併高普初考 限3年轉調

2013-04-19

中國時報

 直轄市地方特考擬併入高普初考!《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出爐,擬將六都地方特考併入高普初考,高普初考轉調年限由一年延為三年;其他非直轄市地方特考維持現行六年不得轉調規定。

 考選部提出全新《公務員考試法》修正草案,為鼓勵婦女生育,草案規畫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的父母,若因需要照顧幼兒,可保留錄取資格三年;配偶如已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因懷孕或生產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得保留筆試成績,下次再參加相同考試類科的體能測驗。

 草案也對舞弊行為進行規範,冒名頂替將比照專技考試法,五年內不得應考考試院各種考試。若公務員要進修碩、博士,保留年限由三年或五年,縮短為僅保留二年。

 因應公務員考試重複錄取狀況,草案新增重複錄取者「擇一分發」,若考生未選擇,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逕行分配訓練。

 目前高考一級考試限博士報考,及格出任薦任九職等。為吸引優秀人才報考,草案規畫拉高報考資格、出任職等,報考須博士畢業、工作三年優良經歷,及格後直接任職簡任十職等。

 日前考選部研議取消花東離島以外地區地方特考,引發考生強烈反彈,考試委員急喊卡。考選部最後妥協,僅將直轄市地方特考併入高普初考,保留非直轄市地方特考,轉調期限仍維持現行六年。

 現行高普初考分發後,綁約一年即可轉調。用人機關紛紛抱怨,做滿一年就轉調人員高達二分之一,流動率過高,「就像訓練班一樣」。考選部研議,轉調年限延為三年,維持機關安定性。

 直轄市地特併高普考後,六都考生少一次考試機會,預估將引起反彈。未來是否加考一次高普考?考選部表示正研議中。


作者: nxu1111    時間: 2013-4-19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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