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畜牧大亨都不敢吃自己養的牛肉!那你呢?
我是一個第四代的酪農業者兼農場主人,在蒙大拿州一個酪農場裡長大,並且在那兒經營一家肉畜養殖場達二十年之久,關於這個國家的牲口是如何被飼養長大,肉類又是怎樣被製造出來,我可是知道得比誰都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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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飼料中摻用動物的排泄物是非常普遍的情況,因為牲口業者發現,要處理他們產業每年所製造的1.6億噸牲口廢物,這是最有效的方法──阿肯色州的農場每年平均要餵牛吃超過50噸的雞糞。
然而,到了6月初,一群德州的畜牧業者還是提出了一紙告訴,被告除了我之外,還有歐普拉和她的製作公司「哈珀傳播公司」(Harpo Productions),控訴的罪名是「毀謗食物」!看來德州的畜牧業者和德州農業部顯然是認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保障言論自由的規定,並不包括允許人們說一些關於牛肉的壞話。 陪審團沒有接受他的邏輯。1998年2月,經過長達六個小時的討論,陪審團認為我們不需要負誹謗罪名與賠償責任,漫長的審判終於宣告結束。
我不會假裝瞭解旅途中每一次衝擊的意義,有時我甚至覺得自己在前半段旅程裡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我可以非常確定的說:這條路上所有的路標都與我的健康有關。每次我以直覺作出一個能促進身體健康的決定,都像是一道燦爛照耀的光明,引領我走向一條最後證明是棒極了的康莊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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