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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介紹] 「需要」爸爸買,「想要」自己付。 [打印本頁]

作者: tomjay936    時間: 2012-8-24 10:22     標題: 「需要」爸爸買,「想要」自己付。

游乾桂╱作家

經濟嚴冬,我最想教孩子需要與想要的差別,那叫價值觀。

女兒訕訕的提出要求:「鞋子壞了,要買一雙」。

我定睛望一望鞋底,的確磨損了一個大洞,應該更換了。

我問明喜歡的品牌與價錢,撥了一通電話打探,開體育用品店的朋友並未進貨這款鞋子,但保證調得到貨,言明七折,他說專賣店不打折的。

我趕緊把成果向女兒報告,她卻回我:「已經約好球球的,今天就要去買。」

我算一算差價,高達一千元,就差三天,有必要花這一千元嗎?我臉色微慍表達我的感受。

事實上,這幾年來工作賺錢的確不易,我早有盤算讓孩子早點明白,家中的錢是怎麼來的!

兩個方向是我的收入來源,一是演講,二是寫作,大約都是薄酬,難以致富。

尤其是出版的書,以一本定價250元計算,初版版稅是25元,我以簡單的算術讓她明白,25*10,25*100以及25*1000的答案,分別是250元、2500元、25000元。

我反問他,多嗎?說畢,我把一綑四十本的書綁好,放在她的手上讓她拎拎,並且告訴她,版稅正好一千元,如果當天想去買鞋,請順便帶去賣,得了一千元差額就可以購買了。

我走進書房,繼續未完成的稿子,十分鐘後她走了進來,告訴我決定:「爸爸你幫我買好嗎?」

也許她了解我的比喻了,我摸摸她的頭,希望真懂。

想要與需要,是我想提醒她的生活哲學,需要是一種必要,比方說,茶米油鹽醬醋茶,不吃會餓,不喝會渴,與健康有關的全算在列;想要的則是欲望了,沒有必要卻硬要,比方說,已經有了五雙鞋子,但是一經流行,再買一雙,其餘幾雙束之高閣,這就形同浪費。

我提醒兒女,「需要的」我付錢,「想要的」自己付,因為我非有錢之人。

能賺到錢是福分,必須珍惜,浪費就形同沒有賺錢。

我還說,錢只是媒介,有了它之後,應該通往幸福,否則就是賺到紙,賺到數字,外加忙碌、疲倦、壓力與心煩,即使如此還是滿足不了欲望的。

人的一生,需要真的不多,但想要的老是太多。

當時小三不盡理解我的想法的她,漸漸長大,就讀大學之後便明白了。

前幾天,我收到她的生日卡片,叮嚀我要注意健康,快樂一點,別太忙了,不用拚命賺錢,因為她會省吃儉用,設身處地替人著想了。

看來她已經會了數學,知道收入減去消費,得到(正數)的人,才能活得亮彩,否則庸庸碌碌,汲汲營營,最後淪為工作的奴隸。

我在想為什麼現在卡奴那麼多是不是跟現在父母供給小孩太過充足,以至於小孩已經習慣得到「超過自己所能賺取」的享受,甚至可以「不勞而獲」了呢?

一位長輩的小孩最近結婚了,婚禮之奢華富麗讓人好生羨慕。

長輩跟我們炫耀光小孩的結婚鑽戒要價150萬,因為他們一定要是蒂芬妮的!

可是我們發覺他的小孩根本沒出去工作過不曾出去賺過一分錢回來……到現在還不確定自己該靠什麼維生,他可知道這150萬需要付出多少才能賺得回來?

萬一他的父母離開他了他該去哪裡找到這種不勞而獲的機會呢?靠信用卡?

我們給孩子「太富足」的生活有時不見得對他們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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