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上網公告「臺閩地區101年度自學進修高中畢業程度」與「身心障礙國民高職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章,8月31號起分區免費受理報名,10月7號考試,只要年滿20歲以上國民、或年滿18歲參加經核准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國民都可報考。
鼓 勵失學民眾自學進修,教育部每年舉辦自學進修高中學力鑑定考及身障國民高職學力鑑定考,只要鑑定考試通過,將可取得高中或高職同等學力及格證書,報考資格 為年滿20歲(82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前出生)的國民、或年滿18歲(84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前出生)參加經主管機關核准的非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的國民。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第四科專員陳秀玲表示,配合相關辦法修正,今年調整成績採計方式,往年考試5科成績都要60分及格才算通過,今年10月的 考試只要各科都達50分且總平均60分,就可取得高中或高職同等學力及格證書。
教育部表示,如果考生部分考試科目及格,可單獨發給科目及格 證明,等到累計全部科目都及格時,一樣可核發高中或高職的同等學力及格證書。考試內容部分,高中學力鑑定考,以現行高級中學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的課程標 準為範圍,身障國民高職學力鑑定考,除了共同科目外,將依障礙別應試其專業科目,考試簡章可向各考區免費索取,或上網 (http://www.edu.tw/news.aspx?news_sn=5574、http://www.tpde.edu.tw/ap /text_list.aspx)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