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文學場景中,德希達的聲音顯然並沒有被台灣的文學或文化研究者所聽受。八十年代,研究德希達的,大概只有一廖炳惠,出版過《解構批評論集》(台北:東大,1985)一書。但那時德希達所抨擊的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語言學正大行其道,不僅結構主義之風靡未衰,由索緒爾語言學發展來的符號學也剛在台廣獲介紹。古添洪就在一九八四年出版過《記號詩學》(台北:東大)。因此解構批評雖有廖炳惠等人之譯述,在那個環境中,實在並無太大的影響。
當時我尚未見著《論文字學》(De la grammato logie)、《書寫與差異》(Writing and difference)等書,主要是根據他與克里斯特娃的對話:〈符號學與文字學〉。在該文中,德希達認為索緒爾之後,大家均把語言學當成符號學的一般模式,這個做法,顯示了西方傳統的語詞中心主義和語音中心主義態度。德希達則主張以文字做為符號學最一般的概念,以中和符號學的語言學傾向,且已為此亦可注意到「超出西方界限之外的文字之歷史和系統」。因我所談的,本來就是超出西方界限的中文(文字、文學、文化),是以理所當然地如他所建議:以文字做為符號學最一般的概念。
對於非表音文字,德希達亦非未予留意,然其理解乃順著萊布尼茲(Gottfried Wilhelm Leibnitz)而來。萊布尼茲設想的非表音文字,亦即象形文字,被黑格爾稱為:「聾子的閱讀和啞巴的書寫」,僅訴諸視覺而放棄了聽覺。在做此等設想時,萊布尼茲當然是以中文為模型或受中文所啟發。德希達則與萊布尼茲一樣,以為此種文字便是可以擺脫拼音體系的另一選擇。可是,中文根本不是這種非表音文字。中文裡,象形文字只有百來個;表音的字,亦即形聲字卻達百分之八十以上。故中文乃可表音可不表音的表意文字。這種脫離「語音/非語音」二元對立格局的文字,便非德希達所能知。透過這個文字體系來看,宣稱要打破二元對立的德希達,不仍陷在語音與非語音的對立框架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