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81620 2011-12-15 18:59
幸福不該是給予,而是和喜歡的人一起創造,不是嗎?
今天在報紙上偶然瞥見這兩句話, <br />
雖是淺顯易懂的文字,卻表達了無限。 <br />
常在想: 何謂幸福?又該如何定義呢?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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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只有單方面不斷給予和付出, <br />
讓對方覺得快樂,充滿期待希望; <br />
讓對方感受自己毫無保留的真愛; <br />
讓對方沉溺於刻意營造的浪漫中, <br />
那就是所謂的幸福嗎?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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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那仍是不夠的。 <br />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是相互對等關係。 <br />
絕非其中一個人努力用心就能擁有幸福, <br />
彼此除了相愛,還需要達到更多的共識, <br />
對愛的共通想法,看待愛的認真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