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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er 2011-12-9 15:44

最扯的工作怪規定/上班打卡制 下班責任制

<p>全台超扯工作規定大調查,結果「上班打卡制、下班<span class="yshortcuts" id="lw_1323375860_1">責任制</span>」被網友選為最扯,還有網友留言大嘆:「右聯:沒死操到辭,左聯:沒辭操到死,橫批:責任制」獲得一千三百二十五位網友按讚認同,顯見責任制與<span class="yshortcuts" id="lw_1323375860_0">超時工作</span>是上班族「多麼痛的領悟」。</p><p><br></p>
<p>親身經歷「超時工作」最不合理</p><p><br></p>
<p>Yahoo!奇摩「網友微革命」本月四至六日針對「全台最扯職場經驗」進行調查,吸引超過兩千名網友參與。結果顯示「最扯的工作怪規定」及最多「網友親身經歷的不合理工作規定」兩項票選,均以「超時工作」最多,顯示這是大多數員工最在意,卻一直未獲合理改善的問題。</p><p><br></p>
<p>「最扯的工作怪規定」第二名是限制午餐和上廁所的時間或次數。網友蕭紫玥就說:「吃飯只給半小時,各大老闆你不知道這樣很傷胃嗎?」另一位網友跟進說:「這也沒什麼~ 我們公司吃飯時間只有十五分鐘,而且是從離開座位就開始計算時間。」</p><p><br></p>
<p>同工不同酬、禁止懷孕、女生得掃廁所等性別歧視規定,是上班族票選怪規定的第三名。「網友們曾經親身經歷過的怪規定」,除了超時工作為最大宗之外,沒有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或申報不實排名第二,動不動就扣薪則排名第三。</p><p><br></p>
<p>北市勞工局表示,勞工一天的正常工時加上加班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一個月累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關於午餐用餐時間長度,依勞基法規
定,勞工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但如果公司是實行輪班制或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需求,雇主可以在工作時間內調配休息時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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